而且当老婆也很合适,模样身材在那儿摆着,上得了厅堂,带到哪儿都挣面子,同时又下得了厨房,做的一手好菜。
进了卧室当然也很不错,有一股纯情的风骚,身体也很敏*感,很能满足他的大男人心理。
他这么一想,蹦进脑子里头的,居然全是钟鸣的优点,其实缺点还是有的,可是那些缺点又算不了什么,比如钟鸣有时候脾气太大,可是他不怕,他降得住他。
所以凌志刚思来想去,终于得到了一个结论:这小子是个宝贝,他不能轻易撒手。
☆、98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
钟鸣发现凌志刚大概从小养尊处优长大的。因为凌志刚来他们家这几次,也就只有一次曾装模作样地去厨房问过一次需不需要帮忙之类的话,他妈妈当他是贵客,当时当然是拒绝了,从那以后凌志刚好像就有点理所当然,再也没有插过手。
就像这一次,钟鸣和他妈妈在往外端盘子,凌志刚就坐在板凳上看电视,钟鸣搭眼瞧了一下,发现凌志刚看的是本市新闻。他敲了敲桌子,说:“洗手吃饭。”
凌志刚这才站了起来,去厨房洗了手,钟妈妈笑着往电视上看了一眼,说:“好像比以前清晰多了。”
“我换了个新天线。”
“刚才过来送天线那个小伙子是谁呀,怎么没留他一块吃个饭?”
“那是卖天线的,我也不熟悉。”
“那是卖天线的,我也不熟悉。”
“我怎么听着他老大老大地叫?”钟妈妈脸上带着笑,问题却一个比一个问得急。
凌志刚到是不急不躁,反而是钟鸣坐不住了,赶紧解释说:“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么,其实刚才那个人也在我们公司上过班,后来辞职了。”
这一下钟妈妈是真的惊讶了,说:“你们公司待遇这么好,他怎么想到辞职呢,而且辞了那么好的工作,就为了去卖天线?”
钟鸣语竭,说:“人各有志吧......每个人的人生目标不一样。”钟鸣一向想象力丰富,编起谎话来一气呵成:“以前我们在同一个地方的时候,我就跟他谈论过,问他为什么想要辞职,他说他从小就喜欢干销售,在我们公司虽然待遇好,老板也好......”钟鸣说着就看了凌志刚一眼,接着说:“但是呢,他觉得不自由,还是想自己创业,所以就跑去卖东西了,其实他不只是卖天线,也卖别的,他开了个杂物店,离咱们这儿还挺远的,是我们老板人好,想照顾他的生意。”
“你们公司就不需要做销售的?我还一直不知道你们公司是干什么的呢。”
钟鸣往他妈妈脸上看了一眼,渐渐就明白过来了,他妈这是在旁敲侧击,想知道凌志刚是不是在做不法勾当呢。
说到这,这事儿还是他惹起来的,前天他跟他妈妈说的那些什么凌志刚不是好人之类的话,看来最后还是起了作用,让他妈妈有了警戒心。既然是当初自己想要挑起来的事情,钟鸣就决定撒手不管,要看凌志刚打算怎么应付。于是他牛头看向凌志刚,问:“老板,咱们公司主要是干什么来的?”
“你在公司上了这么多天的班,你还不知道咱们公司是干什么的?”
凌志刚说着看向钟妈妈,说:“我开了个夜总会。”
钟妈妈果然很吃惊,她是老封建,这辈子没去过什么夜总会,她对夜总会的印象,就是那些穿着暴露的小妖精在哪里扭来扭去的,弄不好还会挑个脱衣舞。更让她吃惊地,是凌志刚接下来说的话。
“我一开始认识钟鸣,就是在夜总会里头,他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想挣钱,在哪里陪客人喝酒,在夜总会门口吐得不成样子,差点被一些不怀好意的客人弄走了。我见他那个工作辛苦,就把他调到幕后去了,现在做一点文案的工作,正好是他的擅长。”
凌志刚明显是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任务,钟妈妈却痛心疾首,问钟鸣:“陪客人喝酒,你酒量就那么好?!”
钟明立即说:“不是,我是在那儿做服务生,那一次喝醉酒是......哦,是我们一个同事过生日,我才多喝了两杯,平常我都不喝,喝了酒误了事老板还罚钱。”
看见钟鸣涨红了脸,凌志刚才见好就收,说:“我开个玩笑,钟鸣一向听话、本分,不会做出格的事,不然我也不会这么重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