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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返大航海 作者:翱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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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丝懊恼的神情,“不,约翰,你知道我一向尊重你的决定。”

    “我只是想每天都能够见到你。”伯格斯统说,轻轻吻了吻约翰深褐色的发稍,恰到好处的弥补了他们之间因分歧产生的间隙。

    他们并没有同居,偶尔伯格斯统会去约翰的副官室,但从不在那里过夜。约翰知道那是伯格斯统希望通过刻意与自己产生距离,而令自己最终妥协,乖乖跟他会瑞典。但约翰还是无法忽视那个埋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那个犹如难言之隐一般的秘密仍然在他的心中占据一席之地,也许将永远占据一席之地,尽管约翰将它埋得深之又深。他无法原谅自己多年苦心积虑照顾下的少爷,作出投奔他国的抉择,对于普鲁士——这个曾经给他以巨大伤害和艰难使命的国家,约翰也永远无法释怀。

    还需要时间,约翰心想。即使伯格斯统不为他所左右,但他可以等,他并不在乎眼前瑞典递出的橄榄枝。

    眼前的幸福已经令他心满意足:很多个早晨,他从睡梦中醒来,闻到枕间伯格斯统所留下的气息,这种巨大的幸福令他感到恍惚,甚至恐惧起来,他默默祈祷,但愿时光停止流逝,永远地停留在这个早春。

    “快了,少爷。”约翰思忖着,“相信不久你就会知道你想要知道的一切。”

    “然后我们就能够坦诚相见的在一起了。”

    这是一个美好的午后,风中带着朦胧的春意,从明亮的天空中渗透开的近似透明的蓝色不着痕迹将周围的景物浸润其中,就连拍打船舷的滚滚波涛也变得美丽起来,志得意满的海鸥在空中回旋,浪花跳跃着碧波荡漾的乐音。

    约翰静静地伫立在甲板上,看着这一切,因为这过于美好的午后而满怀着希望。阳光明媚的闪耀着金色,为他颀长的身材镶嵌了一道金作者有话要说:我辛苦写了四千多,大家是不是该留言说点儿什么啊,呵呵?ps:我家就新养了一只八个月大的史宾格犬

    讨好

    早晨七点,当清晨的暖阳透过窗子洒向那件面积不大的副官室时,约翰看到自己的爱人正坐在床边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文件。

    “早,约翰。”伯格斯统抬起头,脸上露出令人沉醉的笑靥,向他招呼道,“昨晚睡得好么

    “早,少爷。”约翰显得有些惊讶,因为自己迟迟没答应伯格斯统回瑞典的请求,他最近都不怎么来光顾这里,于是赶忙起身胡乱批了件外套说:“一大早找我有事?”初春的早晨有些清冷,他裹紧了外衣,将被风吹乱的深褐色刘海拂向一边。

    “我就不能来看看你吗?”伯格斯统清澈的蓝眼睛倒映着约翰的影子,“我们今天不谈公事,只交流感情。”

    然后伯格斯统很自然地伸过手来,握住了他藏在被窝的手,“你的手怎么这么冷?”他执着他的手贴向脸颊,让约翰下意识的想往回退缩。

    伯格斯统却执拗的摊开约翰的掌心,在上面印上一记浅浅的吻痕,他默不作声,低着脑袋,像是一只刻意讨好自己主人的犯错的小狗,如果他长了尾巴,估计也会摇摆个不停。

    约翰默默的看着自家少爷,这样突如其来的温柔令他感到不安。印象中伯格斯统并不是一个满怀柔情且会照顾人的人。他更喜欢别人围着他转的感觉,享受别人的照顾。他看着伯格斯统的白皙侧脸:他一丝不苟的想要与自己温存,神情很淡。

    一时间,狭小的房间里,空气凝滞了。

    “约翰。”伯格斯统突然抬起头叫住了他,“看我,把正事儿都忘记了,我带来了咖啡和三明治。”他把一个还热乎乎的托盘递给他,“试试我的手艺。”

    印象中伯格斯统从未下过厨房,这样的门外汉做出来的东西能吃么?虽然明知会辜负对方的一片苦心,但他还是犹豫着,没有伸手去接。

    “好吧,”伯格斯统承认,“是我让厨子做的,这样你可以放心吃了么?”

    约翰微微笑了,“谢谢,少爷。”

    他捧着热乎乎的三明治刚要送到嘴里,抬头看见伯格斯统又埋头在文件里,透过纸张的一角,他看到那是几份答复瑞典王室的草拟信笺,而伯格斯统正在反复推敲遣词造句的语法。

    一连数天都是如此,早上七点准时出现当闹钟,还送咖啡和三明治,还有一成不变的吻手礼。

    若是仅仅为了表达一个作为爱人的关怀,伯格斯统做得有些太多了。

    约翰心里七上八下的,这突如其来的温柔令他感到不安。

    伯格斯统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一个初恋的大男孩身上,则合情合理。

    但是伯格斯统并不是什么大男孩,自己也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因此这一切看上去有些滑稽,尤其在他有求于己之后,要知道他当初向自己表白之前,都没下过这么大工夫。

    但他仍然贪恋这份温柔,并情缘溺死在其中。

    在约翰眼里,伯格斯统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这种脾气秉性说好听叫“锲而不舍”,说难听了就是“一根筋”。在冷漠疏离过后,柔情攻势正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不过他显然低估了约翰的定力,虽然每天享受着伯格斯统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有些心虚。

    然而,伯格斯统并不是那种遇到一点儿挫折就打退堂鼓的人,本着搞不定老婆就在床上捞回来的打算,他对着镜子正了正胸前的领结,漂亮的蓝眼睛露出自信而狡黠的味道。

    伯格斯统把约翰叫到自己的船长室,脸上是一副志得意满的表情,拄着扶手的胳膊托着腮,神情愉悦。约翰刚一进门,马上投以大大的微笑,“约翰,生日快乐!”

    见约翰傻愣愣的站在原地,扬起嘴角说:“难道你忘记了吗?今天三十六岁生日!”

    是啊,他已经三十六岁了,约翰思绪飞驰。

    八岁,他在伯格斯统庄园的二层洋房里遇到了襁褓中的伯格斯统,与他成为主仆,并且默默地守护着他直到今天。

    然后二十八年过去了。

    三十五岁,他与伯格斯统上了床。那是他第一次与男人做-爱,却因为荒唐而令爱情大打折扣。这些年,伯格斯统牵扯了全部的经历,如今他的世界已再容不下别人。

    这些年来,除了辛勤工作和那句期待了许久才盼来的“我爱你”,他一无所有。 并不是不寂寞的。

    约翰看着进来送文件的迈克无忧无虑的蹦蹦跳跳,嘴里还哼唱着时下欧洲最流行的曲子。

    年轻多好,约翰在心中艳羡: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世事艰难,即使明天痛哭流涕,今天也先快活了再说。约翰也想减去二十岁,去和伯格斯统谈一场毫无顾忌,甚至是轰轰烈烈的恋爱。每天在房间门口吻别,目送着他的身影慢慢拉长,两人在休假时去喜欢的餐厅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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