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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怀朔乡党
    芝麻,胡麻,亚麻,这三种植物名称其实就是一种植物的不同叫法。张骞出使大宛时带回中原的,在阴山和宁夏等西北地区大面积种植,故称胡麻。在中国最早是用来入药的,《本草经》中就有关于胡麻药用的记载。张骞这人的历史功绩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司马迁称其对西域有“凿空之功”。这个评价很到位,用词讲究,比喻准确。一个“凿”字,道尽了开拓者的智慧和胆略,艰难和耐力。
    高欢今天招待客人的压轴主菜,就是他“欺世盗名”所发明的芝麻酱涮羊肉。
    托生到娄昭君身边的一个多月,高欢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就是换着花样给昭君小娘子弄吃食。上辈子讨好老婆的各种生存技艺直接过渡到昭君身上,把娄昭君侍候的乐不思蜀,美得冒泡。从来没有质疑这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夫君,怎么突然变成一位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温暖美男子了?她把这一切归结为长生天的恩赐,不要问为什么!
    火锅端上来之前,朋友们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教训高欢。家属们怕伤了和气,私下掐一把、暗中踩一脚,花样百出,依然不能制止这些人炮轰高欢的急切欲望。
    特别是司马子如,毒舌放出来就没有收住。一连串的嬉笑怒骂,引经据典。什么孔子曰、孙子曰、老子曰、荀子曰,恨不能把诸子百家都曰一遍。最后,还是他本人曰的最毒辣:“听说过一首打油诗吗?贺六浑小媚郎,知道这首诗的传播广度辐射力有多么宽泛吗?什么来着……嗷,对了,风云突变,天地倒悬。媚郎扶腰,虎娘词严。翁叟口呆,愚妇翩跹。妖孽横行,雌雄难辨。啧啧啧……你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了。方圆五百里,不知道当今皇帝何许人的也许有,不知道高欢高媚郎的绝无仅有。”
    高欢懒得争辩,任由司马子如胡说八道。
    尉景是高欢的姊夫,又是怀朔镇的狱队,年龄也最大,很自然的坐在主位。虽然是圆桌,但领导坐哪,哪就是主位,这在后世依然如故。
    尉景之所以决定来赴宴,也是被高娄斤强行逼来的。人与人之间一旦有了隔阂,就再也不能完完整整的弥合彼此之间的裂缝。现在姊夫小舅子的关系越来越疏离,只是,有些面子上的东西还是要维护的。
    挨着尉景左手依次是高欢、刘贵、可朱浑元、司马子如、厍狄盛、窦泰、韩轨、鲜于修礼、侯景、呼延狼。右手依次为高欢的阿姊高娄斤、娄昭君、可朱浑元的妻子鄂勒森、司马子如的妻子李氏、厍狄盛的妻子斛律苜蓿、窦泰的妻子也是娄昭君的二姊娄黑女、韩轨的妻子韩秦氏。
    大圆桌坐得满满的。预先准备好的冷盘川流不息的端了上来,有奶酪、奶皮、奶豆腐,血肠、肉肠、猪大肠,羊心、羊肝、羊头肉,牛舌、猪脚、马板肠,一水儿的家畜头蹄内脏。另外就是几盘腌制的咸菜。
    北魏时,烹饪佐料除了辣椒还没有引进中国,其它基本都有,包括孜然、胡椒等。酱油、陈醋这些本就是华夏盛产,大户人家是不缺的。
    茶水是煮茶,而且煮茶时什么都往里面添加。诸如葱、姜、枣、橘皮、茱萸等,简直就是一壶怪味茶。高欢根本喝不惯,但他不敢节奏太快去改变某些东西,暂时入乡随俗吧。
    下人们把冷盘摆好,温酒端上来,浓烈的酒香立刻冲淡了彼此的不自在。年龄稍长的几位还有些收敛,但侯景、呼延狼两个年龄最小的光棍儿就敞亮得多。丫鬟刚刚斟满一杯酒,二人端起来就喝。
    呼延狼还以为是平日喝的那些清酒,浅底的酒碗足可以盛二两,他一口就蒙了进去。一碗白酒下肚以后,这才觉得不对,火辣辣的像要将食道烧破一样。呼出一口气后,大吼一声:“好辣啊!”
    侯景也喝了半碗,也是闷喝一声:“啊哈哈,这酒真带劲!欢哥,哪买的?”
    没等高欢答话,司马子如拿根筷子冲呼延狼丢过去,并说:“三番五次安顿你,有娘子们的场合,要讲究点风度,你咋就不听呢?”
    呼延狼委屈地说:“遵业哥,我已经很讲究了。再说,你咋就打我一人,为何不打狗子?”
    侯景一听阿狼要拉自己垫背,立刻反击道:“遵业哥为你好才提点你,小狼崽子,你咋不识好歹呢?”
    呼延狼反唇相讥道:“狗崽子,你少挑唆我和遵业哥的关系!”
    司马子如教训呼延狼,本就是借题发挥,便借着话题道:“你们两个瘪犊子,还学会挑理了。哥哥这叫打狼给猴看,没脑子的东西!几位嫂嫂还没动筷子,你俩就不能忍忍?”
    这话一听就有些夹枪带棒,摆明是冲高欢来的。在场诸位神色猥琐,笑得很是暧昧。几位娘子也禁不住掩面轻笑。但没人接司马子如的话茬。
    高欢说:“阿狼常年在寺院里生活,清汤寡水的日子确实没啥滋味,你就让他放开了吃喝吧。你也不用借题发挥,绵里藏针的扎我。一会儿有的是机会,让你扎个够。”
    呼延狼是个孤儿,至今不知自己的实际年龄到底是十五还是十六岁。呼延这个姓其实是老和尚的俗家姓氏。狼这个名是自己取的,原因听起来有点瘆人。不知几岁的时候,他跟着一个女人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没完没了的走啊走,走着走着那女人就睡在地上不走了,他也挨着那女人睡着了。再度醒来时,他在一个山洞里和四只小狼崽子抢食一块带毛的生肉。幸运的是,母狼只是冷冰冰的看着他和小狼抢食,居然没把他撕巴了。再后来,他被一个不知年龄、相貌类似骷髅的僧人带回怀朔镇,随随便便的养在孤独的寺院里,陪着老和尚过着非僧非俗,无我无他的虚无日子。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住在寺院里陪老和尚烧香礼佛,却拒绝加入和尚行列。尽管老和尚没完没了的循循善诱,他还是坚决予以拒绝。某种意义上说,高欢就是他的精神导师、娱乐大师。他的全部时间,除了义务帮助老和尚打扫寺院以换取信众供奉的食物充饥外,再就是睡觉,或者找高欢听故事,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偶尔也把自己代入故事当中,幻想着各种跌宕起伏的结局。特别是对《尼姑思凡》,情有独钟。
    听高欢一如既往地惯着自己,呼延狼嘟嘟囔囔的说:“还是欢哥对我好。”
    身高体阔的可朱浑元瓮声瓮气的插了一句:“阿狼若不想在红佛寺呆了,就去我那里,羊肉管够。”
    呼延狼挠挠头皮说:“我走了,老和尚咋办,他岁数那么大了。”
    听呼延狼内心纠结,可朱浑元感慨的说:“阿狼有良心,好。哥哥打发人把羊肉给你送到寺里,一个人悄悄地吃个够。”
    呼延狼尴尬的笑笑说:“老和尚会生气的。”
    众人被两人的对话逗笑了。
    可朱浑元不住在镇上,他有自己的领地。他的妻子鄂勒森,译成汉名就是沙漠的意思。体型辽阔,丰乳肥臀。两口子一样的憨厚淳朴,一样的实心眼儿。鄂勒森的汉语结结巴巴,说不流利。自到了高欢家,一直以笑面和人招呼。好在这里每人都会至少两门以上的语言,包括汉语、鲜卑语、匈奴语、敕勒语、蠕蠕语等,交流起来并不困难。
    高欢和可朱浑元的交情始于一次狩猎,之后便成了可朱家的常客,主要是蹭吃蹭喝。可朱浑元这人除了对打仗颇有天赋之外,其他能力都很一般。主要性格特点就是懒得从一数到二,特别讨厌琢磨人。认准了的好友,那就是一世兄弟。在他眼里,高欢是个值得信赖和交往的真汉子,虽穷得叮当乱响,却从来不占人便宜。想要吃你喝你,就明明白白吃饱喝足拍屁股走人,潇洒的不带走一条肉丝。过不了几天,总要扛一只亲手狩猎的黄羊、狍子、麂子啥的往地上一扔,再喝一顿,然后说一声“走了”,就真的走了。
    作为怀朔镇的渠帅(酋长或部落首领),可朱浑元的曾祖护野肱就曾是怀朔镇的镇将,并终老于怀朔镇将任上。可朱浑元接过部落渠帅的大旗,麾下管着上千毡帐的属民,在怀朔镇方圆几百里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即便是镇将也得给他三分薄面。他和高欢的友情,与场面上的东西没什么关系,纯属脾性相投。
    听可朱浑元和呼延狼两人的简单对话,常年在一起厮混的众人也都心生感慨。别看呼延狼平时一副混不吝,饿死鬼投胎的德行。可内心的良善,赢得了在场这些兄长们的一致认可。否则也没人带他玩儿。
    厍狄盛说:“阿狼不错,有情有义。以后若是馋了,就到众位哥哥家里解馋,也不多你一双筷子。”
    厍狄盛是个性情温和的人,别看他相貌和可朱浑元一样粗犷,心思却比可朱浑元细腻不少。曾经的历史当中,这二位都是追随高欢一生一世的猛将,为东魏和北齐的建立东拼西杀,立下过汗马功劳,直到死后都与高欢不离不弃。准确的叫法是:配享高祖庙庭。他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镇军府军马场的兵曹,手下管理者两千人的镇民和十万匹军马。
    还有这位鲜于修礼,相貌类似于后世哈萨克人的面孔。平时话特别少,一旦发言又颇具煽动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般不出手,出手不一般。
    历史上,鲜于修礼曾被迫参加了反抗鲜卑人的“六镇起义”。起义失败后,二十万起义军被北魏朝廷分散安置在冀、定、瀛三州就食,史称降户。次年正月,不甘欺辱和饥饿的降户们,再次聚众起义,领头的就是这位话虽不多,眼神却坚定的鲜于修礼。这小子振臂一呼,附者芸芸。数万流民在他的号令下,于定州左城(今河北唐县西)二次起义,一路攻城拔寨,大败魏兵,风头大得天下皆知,并自立为王,建元鲁兴。后又与柔玄镇起义的另一股义军杜洛周会合后,部众扩至十余万,将北魏大都督长孙稚与河间王元琛于滹沱河旁的五鹿打得满地找牙。同年八月,声名正盛的鲜于修礼被混入义军的北魏宗室元洪业杀害,一代农民起义领袖“香消玉殒”。他的继承者、也是新的起义军头领葛荣,亲手斩杀了洪业为他报仇,重举义旗。
    现在看他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轻易不插话,谁能想到三四年后却是一位搅动天下的“乱臣贼子”,而且是能力大得吓人的那种。真个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高欢扫了一眼这些个曾在中国历史上有过一席之地的人物,不禁暗自感慨:没他妈一个省油的灯。
    作为其中官职最高,年龄最大,又是高欢的实际抚养人,尉景一直端着架子。说话哼哼哈哈,喝茶轻啜浅尝,言谈举止尽可能的往位高权重方面靠拢。他这拿腔拿调的做派,让在座之人很不舒服。而他自己却恍然不知,羞臊的高娄斤一眼一眼的剜他。
    作为主人,高欢自是要讲几句开场白的。等下人们准备好之后,他轻咳一声站起身。众人也要起身,被他双手虚按,示意坐着听就行。
    接着,语气平和地进行穿越以来的第一次演说:“今天是个好日子,高欢携爱妻把诸位兄嫂、弟妹请到家里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增进吾等彼此间的感情。”
    一句话的开场白说完,他举起酒杯冲着尉景和高娄斤鞠了一躬,深情的说道:“首先,我要感谢阿姊、姊夫二十年的养育之恩。没有阿姊的悉心照顾和精心抚育,没有姊夫的宽宏大量呵护周全,小弟就不会有今天。恩同父母,山高海深。弟弟无以为报,只能如昭君说的那样,以后会把阿姊和姊夫当父母一样孝顺。”
    他的话还没说完,高娄斤便喜极而泣。一边抹眼泪一边笑,欣慰的不知如何是好。想想当初父亲将弟弟送到自己家里时,皮包骨头,除了一双眼睛明亮之外,身材瘦小的像只猴子。再看看现在,身高七尺,相貌堂堂,难怪昭君能看上这个臭小子。
    激动不已的高娄斤端起茶碗本想轻啜一口,不小心呛了一下,顿时咳嗽不止。一旁的娄昭君急忙递给她手帕,稀里哗啦的好一阵才停下来。高娄斤嗔怪道:“尽说些叫人伤心的话。我是你阿姊,替父母照顾你是应该的,谁叫你说些感谢的话来?平白把姊弟亲情说淡了。”
    高欢说:“阿姊和姊夫虽不图回报,但小弟不能狼心狗肺。”
    此时的尉景,显然也被高欢的真诚触动了心弦,暗骂一句:总算不是个完完全全的白眼狼。见妻子还要说什么,尉景便阻止说:“内弟有所表示,你就随他好了。”
    高欢率先干了杯中酒,尉景夫妇也一饮而尽。高欢接着说:“我想表达的第二个意思就是,感谢兄弟们多年以来的关照厚爱。我虽患有失忆症,以往的人和事都记不起来了。但是,自我伤病苏醒以来,得知诸位兄弟为了替我报仇,不惜远赴百里追凶。这份深情厚谊,高欢铭刻于心。高某在此立誓,今生今世,愿同兄弟们肝胆相照,生死与共!”
    “这话提气。”司马子如随口插了一句。
    其他人也被高欢的话煽忽的热血沸腾,纷纷举杯说:“肝胆相照,生死与共!”
    接着,高欢深情的看着娄昭君说:“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昭君吾妻。这些日子以来,听你叙说了我们的过往。你对为夫情深似海,此爱绵绵。从今往后,为夫不会在让你遭受半点委屈。感谢你的不离不弃,感谢你的一往情深。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听了高欢的话,在场的所有女人都感动的眼底湿润。娄昭君哭的梨花带雨,却浅笑盈盈,并说:“夫君莫要这么说。为妻皆出于自愿,不要您感谢。”
    高欢的表演,虽说有着目的性。但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情之所至,出自本心。
    现场的女人们,个个如娄昭君一样泪眼婆娑。看着、听着、感受着高欢对娄昭君的深情告白,一个个羡慕的抓心挠肝。然而,从未体会过这种温柔体贴的她们,唯一的表达方式就是咬牙切齿的瞅着自己的丈夫翻白眼。
    今天,要说最不爽高欢的,当属娄昭君的二姊娄黑女。听高欢在那里叭叭白乎,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她一眼一眼撩着眼皮看高欢,不是喜欢,而是讨厌。
    作为娄昭君的二姊,妹妹成婚到现在,她还是第一次蹬这个家门。一方面是父母不许她和高欢往来,更重要的是她也坚决反对这门婚事。丈夫窦泰和高欢关系莫逆,那只是男人们之间的事,不能和妹妹的婚姻大事混为一谈。也曾苦口婆心的劝过妹妹几次,却毫无效果。一气之下,决定连妹妹也不再搭理了。
    今天能踏进这个家,一是窦泰拉着脸说:“不去不行!你要给吾留些脸面。否则,为夫和阿欢的关系就算断了。”
    另一方面,也是高欢和妹妹的风言风语最近实在太盛,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不情不愿的跟着窦泰来到妹妹家之后,一切都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不仅家里的家居摆设颇有新意,还有妹妹洗漱用的那个牙刷、肥皂,都透着新奇。原先只听丈夫经常念叨他,自己也只和他泛泛的见过几面,不曾深入了解。若不是妹妹鬼迷心窍,非他不嫁,她甚至不会打听这个人的些许背景。当平城那边传来的消息乌烟瘴气的时候,她这才向丈夫了解了高欢的全部资讯。之后的事不必细说,姊妹两从此不再往来。相隔几个街坊,却一年没有照面。现在,听这个男人说的情真意切,就不知道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