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夫 作者:易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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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从来没有靠过父亲的余荫。我这四品从将之位也是凭我的真才实干一刀一枪博来的!」说完,伟岸男子的脸上带了自信的骄傲。
「噢,这麽说来,你也参加了三年前的武试了?」马夫心思一动,脱口问道。
「是啊。」李诚兴示意马夫一起边走边说,「当年我可是抱着雄心壮志去的。一心想拿下武魁,好给世人一个证明:我李诚兴可不是靠父亲余荫的软趴子!可是……,没想到暗地里杀出一匹黑马,武魁之名被现在的三品护国将军陆奉天夺取,我只落到榜眼的位置。」李诚兴磊落地说道。
「榜眼也不弱了,而且我听说过你随父出征,乃是从一名小小的骑兵做起,有如今的地位也确实都靠的是你的真才实干。」马夫实话实说。第一次从他人口中听到陆弃之名,一时心中百味参杂,自豪和酸楚交织到了一起。
听到马夫夸奖自己,粗犷的大汉心下爽快,心中随之生出一个念头,「马兄弟一直都在外做跑马的营生吗?」李诚兴问马夫。
「不。我已经很久没有做了。实不相瞒,我刚从牢里出来没几天。」马夫直直的看向李诚兴。
「那你有什麽要去的地方?」李诚兴爽朗的一笑,问都没问马夫为什麽坐牢。
「……,我准备去京城找一个人。」马夫犹豫了一下,说道。
「那也就是说你暂时没有落脚的地方罗?如果可以,我想请你去我府中做客几日,我想交你这个朋友,不知马兄意下如何?」李诚兴眼含渴望的看向马夫。
「朋友吗……,」马夫见一个大男人突然露出小孩子一般的期盼神情,不由快活的笑了起来。心思速转,当下已有决定:「呵呵,敢问李兄,不知贵府可缺马夫一名?」
「马夫?」李诚兴愣住,随立刻大声叫道:「缺缺缺!当然缺!就等你来呢!」
「哈哈,既然如此,在下马夫,以後就还请李兄赏口饭吃了。」
第四章
马夫来到京城已经半月,在扬威将军的府中挂了一个马房头儿的闲职,平日只管养马、训马,毕竟是从小就记住的事情,虽然生疏了三年,但很快就熟练掌握起来。马夫训马的本事也确实有一套,不管是多野多烈的马匹到了他手上,不出三日就能敛了性子。而且府中不少闲置的马匹,也被马夫从中发现了几匹上上之驷,加以锻炼,千里之驹指日可待。
因为他不用出车、马房打杂等,闲来无事就自个儿在京城里逛逛。李诚兴也会有事没事拉着他到处跑,甚至还会带他去吃花酒什麽的。或是游山玩水、或是校场观兵操练、或是互相练练拳脚,两人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莫逆之交。
李诚兴经常跟他聊他前年跟随大军出征的事,有时也会说说现今的朝中权势如何如何分化之类,酒喝多了,就会顺带骂骂三品护国将军陆奉天如何桀骜如何冷漠如何不近人情、官场上排除异己、上了战场杀人如麻等等。
马夫听了,只是笑。偶尔插插嘴,说他很久以前跟随马队跑江湖的事。
李诚兴有次试探地问他因为犯了什麽事才会坐牢,马夫就给他敬酒,敬了三杯後,李诚兴就明白马夫不想谈那段过往。还好李诚兴也不是个刨根问底的人,几句话一岔,也就谈到别的事情上了。
来京城第二天,他就知道了陆奉天的将军府建在城北大街。那附近住的都是官宦人家。他本想上门拜访,却在听到一个消息後,踌躇了脚步。
这个消息还是诚兴和他闲聊时告诉他的:现三品护国将军陆奉天,原本无权无势毫无背景可言,听传闻还有人说他是个私生子。而他能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一介武人爬到如今的地位,除了他本身的实力和手段,还在於当今宰相卞腾云对他的大力栽培。当陆奉天被当圣封为正三品护国将军後,更是将唯一的独生爱女卞青仪许配给了他。准备在爱女年满十八後,与陆奉天行周公之礼。
卞青仪……,马夫在口中咀嚼这个名字,思绪也不由飘到了几年之前,当年那个十四岁的小男孩趴在他怀里,嘴里念叨的全是那个瞧他不起的美丽小仙女……
这就是世人所说的缘分麽,那麽自己和他的又是什麽呢?孽缘?
迎客居,四十年的老店,一楼是十文钱也可吃一碗阳春面的大堂,二楼最便宜的炒青菜也要二两银子。为了不打扰贵客、污了贵客的眼睛,上二楼从外面有直接的楼梯,不用进出大堂。小小酒楼富贵贫穷界线分明。
马夫托诚兴的福,坐上了二楼临窗的位置。可他那一身布衣打扮在二楼就相当显眼了。李诚兴不在乎,马夫更是不在乎了。
「你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想你是什麽样的人吗?」李诚兴靠在窗棂上,自饮自斟。
「什麽样的?」马夫的眼光被楼下的一匹马吸引过去。那是一匹年岁大约四五岁的成年马,不算是特别出色的好马,但看上去就知道它是一匹特耐长力且可负重的良驹。
马夫对自己的眼力有自信,他自己亲手挑选的马匹就算时隔三年,也一样可以认得出来。这匹马显然被它的主人相当珍惜看重,一身毛色油光顺滑,膘肥体健精神气十足。
「我觉得你就好像我征战时看到的大草原,被野火燃尽正待复苏的黑色草原。什麽是燃尽你……,你在看什麽?」李诚兴探头顺着马夫的眼光看去。「啊,那不是陆奉天的爱马嘛,他也来这儿了?晦气!」
「那是陆奉天的马?」马夫压抑住自己平声问。
「是呀,你看到马鞍上的家徽没有?说起来,这匹马几乎和陆奉天一样有名,既不是千里名驹也不是大宛宝马,那小子却把它宝贝什麽似的!连皇上御赐的马,他都只是放在家中放着。当初上战场,宰相要送他一匹好马,他也没要,两年征战骑的都是这匹马。你知道麽,这小子爱马的劲儿倒是挺对我胃口,大概是两年前吧,那时候大家都是骑兵,打仗时,他的那匹马受了伤已经不能跑步,为了不影响攻防进退只好暂时把它抛下,可是那小子回营後竟然违抗军令,自己用一辆战车把那匹马拉了回来,为了那匹马,他硬是挨了二十军棍。自此,那匹马就跟他一样出名了。」
深深吸进一口气,马夫闭上眼睛,再睁开。
「呵呵,你知道麽,他这匹马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名字,叫‘望夫’。只是不知道是盼望的望,还是忘记的忘。」李诚兴很得意,觉得自己的黑炭名字取得才叫好,又形象又亲热。那像陆奉天,什麽望夫嘛,又不是女人!何况那匹马明明是公马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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