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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作者他总是玩主角 作者:褚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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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作者他总是玩主角 作者:褚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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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罩,将连帽衫的帽子戴上,这才再次出门。

    哇,只酷炫的霓虹灯,好久不见,甚是思念呀。

    卧槽,这霸气的高楼大厦,可想死我了。

    还有这个,还有这个……

    卧槽,我胡汉三终于进了一个正常的世界了,感谢各位神明哥哥神明姐姐,你们都是好人。

    一溜烟跑到街边的咖啡厅,陆凌进门就说:“给我一份焦糖布丁,再给我一杯热巧克力。”

    “马上就好,请您先坐。”

    找到个靠窗的桌子坐下,陆凌深呼吸一口,感觉自己终于又活了。

    “先生,您的热巧克力和焦糖布丁。”

    “谢谢。”

    喝一口热巧克力,陆凌笑起来,就是爱这个甜到腻死人的味道。

    吃一口焦糖布丁,陆凌眼睛都笑没了,就是爱这个蜂蜜一般柔滑的口感。

    “哎哟喂,美死了。”陆凌边吃边笑,边笑边说。

    吧台的小姑娘不时偷瞄一眼陆凌,陆凌也当做没看见,反正现在万人迷属性已经强悍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了,所以对于这些视线,他不能阻止,只能当做什么都看见。

    吃好喝好的陆凌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忽然就沉默了。

    一个个世界走来,他经历了很多,见识了很多事,也认识了很多人,因为早就获得了时空镜,他可以随时随地看看那些经历过的世界,可是他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

    陆凌从小就没有父母,所以在亲情上他对待每个世界的父母都很用心,然而或许就是这幼年的经历,让他即便已经拥有了很多,也依然没有太多的安全感。

    唯有在魏延浩怀里时,陆凌才觉得安心。

    猛地站起来,陆凌决定以后不能再被动地等魏延浩来找他了,他要更早找到魏延浩,对他好,就想这么多世界以来,魏延浩对自己那么好一样。

    下了决心的陆凌,干劲满满,反正对他来说,要找到魏延浩简直易如反掌,那么被玩过千百次的可怜鬼肯定就是他的爱人。

    正是初春,外头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多还穿着棉衣,陆凌将自己的围巾围好,他不要再浪了,这个世界他要早早找到魏延浩,早早和他在一起,勾引他也无所谓,反正最后想起来,魏延浩估计还乐得要命。

    咖啡馆内气氛很好,陆凌将钱放在桌上,刚准备离开,陆凌看到推门进来一个男人。

    顿时,咖啡馆内一小片惊呼声。

    男人太帅了,俊朗的五官,漆黑的瞳仁,白皙的皮肤,还有带着点邪气的神情,所有一切整合起来,构成了面前这个狂妄的男人。

    狂妄便狂妄了,陆凌心想光拥有这幅面孔,他就有狂妄的资本。

    男人看上去不大,不过二十二三岁的样子,嘴角总是斜斜勾起,这让他总带着一点痞气。

    “两杯咖啡,每杯一块砂糖,带走,谢谢。”

    “啊,哦,好,请稍等。”吧台小姐羞红了一张好看的脸,连手脚都顺拐了。

    带着口罩,陆凌笑起来,觉得这小姑娘其实挺可爱的,很像他遇到的某个女主角,对了,那个女主叫齐倩倩。

    咖啡很快便准备好了,男人拿过咖啡,笑一下说:“谢谢。”

    不过简单的微笑,在这男人脸上,边多了一份勾人的魅力,就连陆凌都忍不住多看了男人几眼。

    男人也看向陆凌,陆凌本想回复一个微笑,可是一想到自己带着口罩呢,于是便作罢了。

    然而陆凌没想到的是,他这一作罢真是作对了,因为这个帅破天际的男人,他将咖啡放到吧台上,然后回身将自己耳机拔下来,手机里的音乐飘出来,男人随着音乐跳舞: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

    陆凌:Σ(°△°|||)︴

    卧槽多帅的小孩啊,可惜是个神经病啊。

    咖啡馆所有人都和陆凌保持着同一个表情,那就是下巴快被吓掉了。

    几秒钟之后,陆凌脑海中忽然有什么闪过,这不就是本文褚小迟玩男主的方式吗?

    卧槽啊,前言收回,陆凌决定还是让魏延浩来找他好了,毕竟,此刻说他认识这男人,实在是太丢人了。

    小苹果跳完,男人扭了扭自己屁股,说:“我的身材最好,屁股的弹性,可以把一个苹果弹到太空去,嗯,我就是完美的化身。”

    全体围观群众都默默捂上了眼睛,因为辣得慌。

    男人是说完,端着两杯咖啡走了。

    陆凌走到吧台边,对吧台小姐说:“我钱放桌子上了,不用找了。”

    吧台小姐惊慌地赶紧回答:“我和刚才那个男人不认识!”

    “嗯,我也不认识。”

    “啊?哦,那就好,”吧台小姐显然已经被男主给惊呆了,她被吓得这才刚刚回神呢,“欢迎下次光临。”

    “好的,再见。”

    口罩戴好,围巾戴好,连帽衫的帽子也戴好,陆凌打算先跟踪一下,然后再看看是不是真的要主动出击一次。

    然而陆凌失望了,因为他刚走出咖啡馆的门,男主他就不见了。

    “唉。”陆凌轻叹一口气,最后还是乖乖回家了。

    春寒料峭,陆凌的连帽衫并不怎么保暖,他只能缩手缩脚地小跑着回家。

    其实陆凌一直都不太喜欢这种乍暖还寒的天气,一是不知道该穿什么,二是他小的时候,也就是孤儿院时期,这个时节已经没有热水了。

    他只能用冷水洗衣服,而且大一点之后他还要给弟弟妹妹们洗衣服,所以这个时候的陆凌,手上经常带着冻疮,比深冬还要厉害。

    跑回家去,陆凌赶紧开了电暖气,蹲在电暖气边,陆凌开始仔细原文。

    原文是褚小迟写的网游文,女主叶橙是一个刚考上公务员的女孩,女孩属性:又宅又腐。

    男主林浩是大四在读学生,而陆凌则是一个交友网站的程序员,他们三人共同玩的游戏叫做天下雄霸。

    其实这就是个老套的“买号送老公”的故事。

    女主叶橙因为比较忙,所以没有太多时间下副本打装备,于是一气之下,她高价买了一个pk榜第三的超级肉盾号。

    可是买下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号已经结婚了,而她的对象正是pk榜第一的男主。

    女主也懒得离婚,反正一起做做夫妻任务也没什么,毕竟夫妻任务的经验值比其他任务的经验值都高。

    男主也没在意,毕竟女主玩游戏多年,技术还是不错的,两人就这么老公老婆地叫着叫着,一起打打怪,打打极品玩家,渐渐就真的勾搭上了。

    啊?你说陆凌?他就是男女主组队刷副本的时候,拉出来的给他们加血的奶妈,就是累个半死还总是得不到好装备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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