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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家燕子傍谁飞 作者:南方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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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不知道,对不对?”

    “我是说不出来,你要问道理,自己翻书去。”

    “我不想嫁,可不可以?”

    杜浒笑了:“你放心,我又不会胡乱给你做主。”

    “我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以后去什么开银铺的家里、小吏的家里……”

    杜浒神色忽然有了一瞬间的凝重,点点头,说:“冯姨只当你是个平民丫头,她的话你别往心里去。大都城里,本来也没有配得上你的人家。”

    她心里像被花猫抓挠般急,“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管配得上配不上,我就是不想……我不想嫁走……”

    好不容易在这里有了个温暖舒适的小家,有一个让她每天晚上都翘首盼他回来的人,岂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为什么非要搬进别人的家,和一群不认识的人住在一起,听他们的话,守他们的规矩,说不定还会让人刁难、欺负?

    杜浒一脸好笑地看着她,“现在这么着急盘算什么!等过几年,你要是还这么想,再来跟我说。”他边说边迈出了门,“我去看看饭好了没有。”

    奉书不甘心地叹了口气,眼睁睁看着他关上门,听他走远了,立刻蹑手蹑脚跑到他的衣柜前面,轻轻打开来,把他刚叠好的衣服抽了出来。

    *

    她觉得自己必须有危机感了。师父虽然向自己保证,短期内不会给自己娶师娘,可像冯姨这样,试图给他牵线搭桥的,以后绝对不会少。他每天早上出门、晚上回家,走的这一路,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

    冯姨今天说什么来着?说他一表人才,人品也不差,还能挣钱,肯定会有不少姑娘乐意跟他。奉书本来没觉得他怎么“一表人才”了,可冯姨的眼睛向来是很准的。既然她这么说,肯定有她的道理。

    这么想着,再回忆回忆他每天笑的样子、走路的样子、披上外套、把腰带系紧的样子,甚至冷眼看着自己吃苦受罪时的样子,似乎确实都不难看。最起码,他是整条胡同里个子最高的,言谈举止也比徐伯、卢叔、小六哥,还有胡同里那些和他年龄相仿的大哥大叔们都有气质些——这也不奇怪,他毕竟不是小老百姓出身,带过兵,有官衔,又和父亲朝夕相处了那么久,便同时有了文士和军人的风范。

    所以冯姨今天的这番谈话,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就算师父自己心意坚定,来自外界的压力也绝对不会少。作为一个有觉悟的乖徒儿,她要帮助他抵抗这些压力。

    首先要让他变得不那么引人注目,最好让除了自己以外的人都看他不顺眼。

    她一边想着,一边拿着他那件衣服,团成一团,用力揉了又揉,搓了又搓,直到领子口儿变得皱皱巴巴的。但也不能弄太皱,免得让他知觉。

    她把衣服重新叠起来,又故意在前襟那里叠出一道印儿,这才小心翼翼地放回去,抽出另一件。

    大约是因为过惯了严整的军人生活,杜浒在穿衣戴帽上也一丝不苟,不像大多数男人那样随便。出门时穿的虽然是粗布短衫,但也总是干干净净的。他教奉书怎么晾衣服才能不出褶皱,怎么叠才能叠得平整。奉书学得很快,有时候杜浒不在,她负责晾衣服,便总是尽心尽力地把他的每件衣服都拉得平平展展的,然后仔仔细细地叠起来,必要的时候,还会用熨斗熨一下。这样他回来时就会表扬她。

    现在想来,她觉得自己简直幼稚得可笑。精神笔挺又怎么样?还不是落得让人惦记。

    除了在衣服上做手脚,她还发明了其他的法子。她把他的梳子藏起来,他起床后找不到,又赶时间,只得随意用手指拢拢头发,挽起来了事——自然里出外进的不太好看。药铺里没有镜子,他只好敲奉书的门,“帮我看看头发还乱不乱。”

    奉书认认真真地说:“有点。我来帮你。”踩到炕上,轻手轻脚,帮他把头发弄得更乱些,“现在好啦。”

    杜浒便满意地走了,还不忘夸她一声乖。

    然而这个方法不能多用。毕竟梳子没长腿,总不能老莫名其妙地失踪。

    天气越来越暖,有时候吃完晚饭,会有邻居邀请徐伯、杜浒他们去家里喝茶,或者有人来到药铺做客。杜浒虽然不常去应酬,但和街坊打交道的次数也不少。更过分的是,大都民风开放,姑娘媳妇也能随便串门。

    奉书早有对策。(以下为正版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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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你绣花。”

    这不是一句玩笑话。杜浒已经开始教她真的杀人的法子了。每一道方法都是经过江湖人无数血腥验证过的。有些她只要听听,就觉得心惊肉跳,而有些她根本无法想象。

    杜浒说,若是在以前,他可以教她用刀剑、匕首、棍棒杀人,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汉人不准习武,不准携带锐具,连买一把菜刀都需要报备,哪里去搞十八般兵器?

    她要学会把每一件日常的器具变成杀人的工具。

    绣花针是最不起眼的。所有的女孩子手边都有。但要一针致命,却也并非易事。每个人的身形体质都各不一样,弱点和罩门也各不一样。

    杜浒给她讲解了三个晚上。第四天的黄昏时分,他带她来到斜街上的一家茶馆,坐下要了壶茶,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他伸手指了指,“那个穿灰衣的算命先生。”

    奉书仔细看了看,答道:“咽喉。”

    “正确。那个乞讨的小女孩。”

    “肋下三寸的死穴。”

    “正确。那个当街做礼拜的回回。”

    “肚脐。”

    “正确。不过那个人太胖了,隔着一层肥油,用针是杀不死的。”

    她听他说得一本正经,忍不住笑。那个回回的确是个大胖子,礼拜时都弯不下腰。

    他用手指着远处,“那一队巡兵。”

    “心口、人中、咽喉……太阳。”

    “第二个错了。再想想。”

    那一队巡兵骑在马上,身形本来就看不清楚,况且又隔得那么远。奉书纵然眼力出众,也辨认得十分吃力。

    最后,她改口:“咽喉。”

    “唉,还是不对。你死啦。”

    他说得云淡风轻。她心里却咯噔一跳,知道回去之后又要挨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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