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昱至今还记得家乡的模样,那个小村子,记得村子不远的大兴堡和村口的女儿河。他大略还能回想当初每逢年节的时候,父亲和母亲带着他去松山堡,卖点山货的同时置办年货,会路过大兴堡。
尤其记得冰糖葫芦。每次去松山堡的时候,母亲都会给他买一串两串的。母亲抱着他,他一手拿着一串糖葫芦,左一口,右一口,真甜。
那时候还没有锦州城,十年前,锦州只是个小地方,松山堡才是附近最繁华的城池。锦州城,还是最近才筑成的。
关于锦州城,赵昱是从师父口听说的。好像是为了抵御鞑子的进攻,朝廷下令在大凌河和小凌河之间筑的这么一座城池。
大略的位置的话,锦州城在北,松山堡在南,大兴堡就在东,互相之间相距并不远,几十里的路程而已。
只要到了锦州城附近,再往东度过小凌河,再过女儿河,一定就能找到那个‘家’!
赵昱心里有谱,脚下也是轻快。可走着走着,逐渐就沉重来。不知怎的,明明还有百十里,但越是接近那个‘家’,心里就越沉重,有一股子杀气,酝酿着,好像随时都要爆发出来!
那个傍晚发生的一切,血腥的屠戮,总是在他眼前萦绕。
“鞑子!”
赵昱牙缝里蹦出两个字儿来!
赵昱脚程飞快,大略就算师父口说过的神行太保、飞毛腿,都比不上他。百十里路程,不到一个时辰,就甩在了身后。
这时候,天上的太阳,才升三竿。
正是晌午。
眼看大略锦州城就快到了,最多还有十里八里。忽然,远处传来一阵蹄声。轰隆隆的,细细一听,心里盘算着,怕不有一二十匹马在奔腾。
赵昱虽然没有什么江湖经验,可并不是一个蠢笨的人。早听师父说过,如今建奴凶猛,这锦州、广宁卫地面上,早就成了鞑子的牧马场。
以鞑子的凶暴,不可能是朝廷的马队,也不可能是商队。朝廷被鞑子打的抬不头来,连连失地,光天化日之下哪里可能有朝廷的马队在大路上跑?
至于商队,就更不可能了。这里接近锦州,四战之地,哪个商队敢跑到这里来撒野?
而且分明就是战马奔驰,商队的话,也不可能奔的这么凶猛。那蹄声如雷,即便只一二十匹,也震动大地,绝对是战马无疑。
赵昱心头一动,左右瞧了瞧,正好不远处有一片小树林子。当下迈开大步,几步就到了林子里,嗖嗖嗖,跟个灵猴似的,呼吸功夫就爬上一棵稍大的树,站在树上,举目眺望。
便看到,那黄土路的尽头,一些黑点撒开,相互之间隔着一定的距离,呈现扇形,向这边奔腾而来。
赵昱目力非凡,那些黑点便是一骑骑的骑兵。身上着甲,腰间悬刀。其一人,穿着白甲,其他都是黑甲。
随着蹄声接近,那些骑兵的面孔,赵昱也看的清晰了。
登时间,赵昱的眼睛就红了!
“鞑子!”
赵昱手猛的一用力,咔吧一声,钢铁干的手掌把一根胳膊粗的树枝捏的个粉碎!
“好,真好。”
赵昱嘿嘿的笑了来,眼露出森森的寒光,低声自语:“十年了,该收点利息啦...”
于是仔细打量,一路数过去,那逐渐变大的黑点,正好有二十骑。赵昱心头一转,区区二十骑,全然不被他放在眼。当下心就有定计,纵身一跃从两丈高的树上跳下来,落地无声,随即迈步走到大路间,昂首挺胸,面无表情,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那里。
就好比一尊石像,任凭风吹雨打,也不会动摇分毫。
二十骑鞑子骑兵,却是那鞑子军的斥候。
眼下黄台基正率军围困锦州。
黄台基并非寻常人物,能把区区一个人口不过数十万的种族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不论军事政治,皆有其独到之处。
孙承宗为蓟辽督师的时候,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步步为营,坚壁清野,种种军事手段施展出来,使正面战场上,黄台基屡屡撞得头破血流。
如今孙承宗虽已亡故,可毕竟在这片大地上,留下了许多有用的东西。黄台基攻伐锦州不利,退而求其次,选择围困。又恐明军援军骚扰,破坏大计,于是在锦州城周围,洒出许多斥候。
这二十骑,便是其一队。
鞑子凶暴,或者说,历来北方蛮族,都是这般凶暴。就譬如蝗虫一般,所过之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每每原王朝衰弱之时,这些蛮族没了压制,就能跳来。只要烧杀抢掠的次数一上来,这种凶暴的气息,就愈深。
这二十骑鞑子骑兵斥候,自然也是这样的。
斥候本就是军精锐,既然是精锐,那么杀的人肯定就多,就更加凶暴。
这二十骑斥候老远就看到那大路间,竟然有一个人傻愣愣的站着,到了数百步之外,分明看出,那是一个汉蛮子。
汉人称蛮族为蛮夷,这些蛮夷在汉人衰落的时候,反压一头,自然也不承认自己是蛮夷,就给汉人加一个蛮字。
历来都是这般。譬如历史上的金国、辽国,往往称呼大宋为南蛮子。
这是要在心理上取得优势,精神胜利法。
但实际上,谁是蛮字,一目了然。
蛮不蛮,在于明的深度。而不是口头说说。
就算原王朝再衰落,那也是如今这个界上,最有深度的明。
这二十骑斥候看到挡在路间的赵昱,虽然觉得这个汉蛮身材高大,可那又怎样?明朝较之于野猪皮的子孙建立的清国,也是庞然大物。可还不是一样被打的还不手?
都没有在意。
相近的一些斥候,都打着嬉笑,不当回事。那在大陆间的一骑白甲,策骑奔驰之间,眼看就到了百步之内的时候,就拔出了腰间的长刀。
那长刀冷冽锋利,阳光下,锋芒毕露。
他打算策骑一冲而过的时候,把那个挡在路间的汉蛮子一刀劈成两半。这并不是一件难事,不论在战场上,还是在战场下,不论是砍杀明军士兵,还是屠戮汉蛮子的村落,他都已经熟稔于心。
漫不经心的,他扬了长刀。
马蹄践踏大地,掀一溜子烟尘,蓬一丈高。赵昱缓缓抬了头,一缕阳光在刀刃的反射下变得冰冷,投入他的眼睛里,使得他眼睛不由微微一眯。
隐约能听到嗤的一声,那一口长刀当头劈杀下来。战马就要从赵昱身边一冲而过。马背上的骑士,咧开了嘴,露出了一口黄板牙,似乎在笑。
然后,赵昱出手了。
白驹过隙都不足以形容,电光火石也差一点。
就好像按下了暂停键,由极动转为极静。希吕吕一声马嘶,就看到一只厚实的手掌正好按在战马的胸口上,直直陷进去一寸!
那战马胸口的骨头,全都塌陷下去了。
另一只手,就好像钳子一样,死死地捏着那口战刀的刀刃,刀刃已经扭曲了。
而赵昱的双脚下,坚硬的黄土路上,露出一片蜘蛛网状的裂痕。
战马巨大的冲击力量,被赵昱卸入地面,生生将地面冲击出这样的裂痕来!
而他自己,双脚上的布鞋都化为了片片碎布,全数被震裂开来。
轰然一声,战马倒地。
赵昱掌轻轻一震劲,那口长刀从已虎口崩溃鲜血长流的白甲鞑子手跌落出去。然后一只大手闪电一般,一把拿捏住那被震得半边身子都麻痹了的鞑子的脖子,将他提了来。
鞑子骑兵还一脸懵懂,他从来不曾想到会有这样的事。加之持刀的半边身子都被震麻了,没了感觉,正浑浑噩噩。
赵昱捏着他脖子把他提来,一只脚幻影般的动了动,只听到咔嚓咔嚓两声响,然后就是杀猪般的嚎叫。
鞑子也是人,也是血肉之躯,不是机器,不是鬼神。
他一双腿被赵昱脚尖连点两下,膝盖处整个都粉碎了,那种疼痛,谁又能忍住?
与此同时,其他十九骑斥候两侧一冲而过。正大笑呢,一个个回头,要看赵昱被砍成两片的美妙景致,就看到头儿战马倒地,捏着脖子被人提来的场面。
顿时,笑声戛然而止。
然后在阵阵马嘶声,马蹄声也戛然而止。
不得不说这些精锐斥候骑术精湛,策马狂奔之,说停下就停下。
随后就是白甲骑兵的嚎叫。
懵了。
这十九骑斥候一下子就懵了。
然后瞬间反应过来,嚎叫着或是拔出长刀,或是张弓搭箭,非常有默契的,对准了赵昱。
马蹄声又响,这次是朝着赵昱而来。
有九骑斥候拔出长刀合围而来,另外十骑则张开弓箭,嘣嘣嘣就射出十支羽箭。
赵昱见这些斥候不曾逃走,心里松了口气,一把就捏碎了白甲斥候的脖子。那脖子上,就只剩下一张皮连着脑袋,下面的骨骼,全部粉碎。
瞬间就死了。
赵昱震脚顿地,发力将那口被他捏弯了刀刃的战刀震飞来,探掌一把拿住,手腕一转,挽刀闪出一朵刀花,将率先射来的十支羽箭一支不落,全都扫飞,然后顺势就把战刀投了出去。
噗嗤一声,一骑嚎叫着冲到了二十步以内的甲兵便被穿了个透心凉,然后一头栽下马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