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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七章 武路不合
    沈云得了《紫云剑谱》之后,特意去武院那边找苏老三,请他帮忙把把关——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练紫云剑法,便觉得胸口闷闷的。
    以前,他不论是学五步打、金刚拳,还是飞花越柳,都没有这种现象。
    师父生前常告诫他,世道艰难,务必时刻保持谨慎之心;又不止一次的跟他说,凡事出反常,必有妖。
    是以,他不敢贸然再练习紫云剑法。
    剑谱主要以图为主。即便是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更何况,苏老三是剑术高手。呃,好吧,是他认识的人里,剑术最好的高手。
    苏老三没有令他失望。一页一页的认真翻看过剑谱之后,他合上书,郑重的问道:“先生,你以前是练过武的,对吗?”
    沈云点头:“我六岁开始习武。”
    “能打一两招让我等开开眼吗?”苏老三又道。
    闻言,铺子里的其他伙计皆放下手中的活,笑嘻嘻的围了过来,起哄道:“先生,就让我等开开眼吧!”
    “那就献丑了。”沈云没有拒绝,当即撩起前袍,将之塞进腰间,打了一路五步打——跟这些人相处了十几天,他能感觉到这些人是真的很推崇自己,没有歪心。苏老三此举,定有其用意,而不是存了试探之心。
    一般来说,武功是不轻易外泄的。再看沈云是打了一路完整的拳法,苏老三的眼底一片暖色。
    五打步总共才五招,一路拳法要打两遍。打完之后,人当回到原处。
    熟能生巧。简简单单的拳招,硬是被沈云打得刚正威武,虎虎生风。
    “好!”这样的拳路显然很受军中汉子们的喜爱。他们忍不住鼓掌喝彩。
    苏老三连连点头,将剑谱还给沈云,高兴的说道:“先生,我知道原因了!是紫云剑法与先生的武路不合。”
    “武路?”沈云不解。他是头一次听说还有“武路”这种东西。
    “嗯,没错,就是武路不合。”苏老三扬眉,神情十分之肯定加确定,“我曾经有幸得到大帅的亲自指点。那时,我新得了一本剑谱,以为珍宝,日夜勤练。只是练了小半年,也没练好。一天早晨,我和以往一样独自在校场里练习剑法。不想,大帅看到了。等我练完后,大帅走过来,跟我说,这套剑法不错,只是与我的武路不合,继续练下去,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难怪三哥的剑术如此之好,原来是得了大帅的亲自指点。”其他伙计皆用一种艳羡的眼神看着他。
    沈云不由陷入了沉思:他也曾问过袁峰他们练习紫云剑法的感受。结果,他们都没有不适之感。难道是因为他们以前都没有学武,没有武路可言?
    苏老三接着说道:“我观先生的拳法,走的是纯阳刚正的路子。而紫云剑法却是轻快飘逸,分明是另一种路子。先生的拳法已经初成,也就是武路即定。现在,再来学紫云剑法,与我当初的情形,是一样的。”
    沈云追问道:“后来呢?三叔真的没有再练那套剑法了吗?”
    “那是当然。”苏老三的脸上全是敬意,“大帅是得道高人,说的话,肯定错不了。当时,大帅还叫我练了三招最拿手的剑招,一一指点。又赐教说,剑招不在多,而在于精。杀人保命的招,一招足矣。我若能专心致志,练成三招,定非寻常武者能敌也。从那以后,我就听大帅的,舍了那套剑法,专心练好那三招。老实说,在战场上,一般人还真近不了我的身。”
    沈云低头看着手里的剑谱,十分惋惜的叹了一口气:“也罢。是我与它无缘。”剑法再好再精妙,但是,练了伤身,又有何用?只能束之高阁。
    此时,他很是庆幸,自己没有冒冒失失的去接剑术考试任务。
    转念又一想,三十两银子买来的剑谱,白白的放着,实在是太浪费了。很不好。
    他抬头问道:“你们谁想学?尽管拿去。”
    “不了。”伙计们齐齐摆手,“我们都是大老粗,笨得要死,飘不起来。”
    也对。沈云笑了笑,将剑谱收进书袋里,寻思着以后有机会的话,赠给有缘人。
    苏老三见先生是真的听进去了,搓着双手,打心底里笑了出来——啊啊啊,先生是真心向我请教呢!
    想到袁峰他们都正在苦练紫云剑法,沈云不禁有些担心,道出心中忧虑:“三叔,我的朋友们会不会练了紫云剑法后,以后就只能走轻快飘逸的武路?”
    他心里是有偏见的:轻快飘逸是用来形容女子身法灵动的词,好不好?袁峰他们几个都是堂堂男子。
    不料,苏老三不以为然的笑了:“先生以为武路是那么容易形成的吗?当年,大帅指点我时,我已经在军中苦练了五年剑术。就是先生,不也是从六岁开始习武吗?我观先生也只是初定武路。先生的朋友们才开始学武,要形成自己的武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谁知道,他们能不能坚持到那一天。”顿了顿,他指着身边的四个伙计,“他们几个都是在军中呆了六七年的老人,从入伍的那一天便开始习武,至今也没有形成武路。”
    伙计们不好意思的呵呵笑了:“我们都没三哥下得工夫多。”
    “三哥是大帅麾下出了名的剑痴。”
    “现在不成喽。”苏老三摆手,止住他们,又道,“先生的朋友们刚开始习武,多接触一些剑法、拳法,能开眼界,加深对武学的认识,没有坏处。”
    “原来,武馆开好几种武学课,是如此用意。”沈云闻言,遂放心了。
    此时已是中午,到了饭点。苏老三他们热忱的留沈云吃午饭。
    “今天下午,我们无事,准备去后面的山坡猎兔子。”苏老三笑道,“先生若是得空,不如跟我们一道去松快松快。”
    “是呀,守着这间铺子,闷死了。”
    “秋兔毛厚肉多油水足,是最好吃的。”
    “先生的拳打得这么好,身手肯定也不差。”
    “先生,一起去吧!让我们都开开眼。”
    伙计们也热烈相请。
    说起来,沈云也有将近半年没有打猎了,手正痒痒着呢。还有,一直以来,他也很想见识贝剃头的私兵们的身手。是以,爽快的应下。
    吃罢午饭,留下一人看店,沈云,苏老三,还有另外三名伙计,兴致勃勃出发了。
    结果,苏老三等人再一次被惊艳到了——哇呀呀,先生简直就象是山林之王!一进林子,整个人的气场都完全不相同了;还有,一手飞石,更是使得出神入化,说是打兔子的眼睛,绝不打它的鼻子。
    苏老三他们几个俨然成了他的跟班,是专门负责捡猎物的那种。
    所谓,外行看热闹,门行看门道。苏老三等人看得出来:只要先生乐意,这一带的野兔,他一个人能轻松包圆。
    还怎么接着玩?
    还好,沈云过了把瘾之后,便收了手。
    苏老三清点了一下他们捡回来的野兔,忍不住惊呼出口:“嗬,不到半个时辰,先生猎到了十只!”
    伙计们翻看地上的猎物,更是惊叹不已:“只只没有破皮,绝对能做一件大皮袄。”
    真是小看了先生。苏老三表示服了,两眼火辣辣的再次邀请道:“我知道哪里有大家伙。先生什么时候有空,我们一起去?”
    抓兔子什么的,就是松筋活骨,小把戏尔。猎杀真正的大家伙,那才叫过把瘾呢!
    沈云也来劲了,一双眸子亮晶晶的:“什么大家伙?”
    “熊!”苏老三指着后面的山头,“在那边的老林子里,我们有一次看到了熊的脚印。”说着,他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下,“好家伙,足足有这么长!”
    旁边的一名伙计流着口水说道:“是只老熊呢。割下来的熊掌,红烧了吃,绝对大补。”
    “老熊瞎子的胆,更难得,能卖不少银子……”
    苏老三抬手赏了那伙计一记“毛栗子”:“就知道银子!老熊瞎子,有那么好打的?”说着,他看向沈云,实话实说,“要是搁在两三年前,我们早就追过去,掏了那老熊窝。唉,现在比不得从前喽,个个都有伤残在身。先生的身手这么好,如果能与我们合伙,肯定没问题。”
    沈云也是头次打这么大的家伙,闻言,整个人热血沸腾,不禁摩拳擦掌:“好啊,除了开讲日的上午,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行!”苏老三也是爽快人,当即拍板定下。
    猎熊不易,除了熊的体型庞大,力量惊人之外,还有一个难处,即,熊是非常聪明且狡猾的,寻常很难发现它们的踪迹,还有老窝。
    所以,猎熊往往不是一两天的事。
    而沈云每隔一天都要去听半天的讲,时间上紧得很。
    好在,他放弃了紫云剑法,也就是说,玉宁师尊的剑术课,上不上都无所谓了。
    是以,他们把日子定在七天之后的下午。那一天,沈云刚上完秦先生的制药课,而下一次开讲的是玉宁师尊的剑术课。他不去上剑术课的话,总共能抽出三天半的时间。
    “叫上余头,他最拿手的是追踪。”苏老三信心满满,“三天三夜,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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