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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和我在校园的路上走一走
    如果明天比今天更美好,为什么只有在回忆起你的时候我才会真心微笑?
    ……
    斜阳西坠,傍晚时分,训练课结束的时间早就过了,可聚友中学校队的队员们仍一个个生龙活虎浑身干劲,无人离开。
    接过孟露递过来的水,向天闯猛灌一口,随手扔给郭无忧,郭无忧也不嫌弃,挺胸抬头“咚咚咚”几口便喝光了整壶。
    “简直是个傻子,purely 百分百。”看到这一幕,旁边场地上莫笑春带着恨意狠狠的说。
    “那个,师姐……”身侧大高个子邸不悔一脸尴尬的摆着更尴尬的防守姿势,“您准备什么时候过我?”原来两人互为对手,正在打半场比赛,只不过规则是女汉子定的,男人必须防她,但必须不准防住她。哪成想“防戏”演到一半,大姐居然扭头远眺郭无忧起来,弄得邸不悔进退两难。
    只见转回头来的莫笑春剑眉眉梢轻轻一挑:“过你?随时!”
    邸不悔吓得一激灵,以迎合状回道:“来吧,随时。”
    于是莫笑春迈着又帅又稳的外八步,从他身边溜达了过去,上篮球进。
    王侯相叹了口气,拍拍浑然未动的邸不悔安慰道:“苦了你了兄弟,防的不错。”
    邸不悔大嘴一咧,哭腔满溢:“咱啥时候能高二呀?让我也欺负欺负高一小孩。”
    “小心小心,别踩着球!”海浪一阵风般跑过来,撅着大屁股,照着地上咕噜噜滚的球抡开巴掌“啪啪啪”扇个不停,嘴里兀自嘟囔,“奇怪,真奇怪,风筝怎么随便一打,球就弹起来可以继续拍了呢?”
    啪啪啪!~嗝,球忽然被一只脚踩住,这只大脚穿着盔甲般的Nike LeBron 4(詹姆斯专属球鞋)。
    海浪一愣,遂皱眉,然后才不悦,顺着LeBron 4向上观察,黑球袜,美腿,还是美腿,我去好长的美腿,太长了,一时间看不到尽头。
    “看完了么?”
    海浪赶紧抬头,发现对方正是寸头莫笑春,气氛进入短暂的压抑期。
    “原来是——师妹~”海浪的声音极赋感情,贱里贱气让旁观者心惊肉跳加瀑布汗。
    哪知莫笑春马上切换出灿烂笑脸,俯身捡起球递了过去,口中还亲切的称呼:“鲍师兄~”即使声音比男人还瓮声生气,但居然示好的意味十足。
    “鲍师兄~?”王侯相一愣,跟邸不悔确认道,“这个称呼听起来怎么如此之熟悉?鲍师兄~……哦我明白了,二师兄~,哈哈哈,跟《西游记》里演沙僧的闫怀礼老师叫猪八戒的口气一毛一样啊。”
    邸不悔苦着脸:“你看,春哥都不敢欺负高三的,哪怕对方是个傻子。”
    海浪并没有听到这句话,因为他正“啪啪啪”追且扇着乱滚的篮球长途奔袭而去,其实球并没有乱滚,而是绕着场边站着的某人不规则的公转罢了。
    那个人是祁遇。
    “四十一……”望着某处,她正在自言自语。
    祁遇面前很远处,洛秋夜独自霸占一个半场狂练,教练和队友似乎对他敬而远之,恰好他也正是个不愿意理睬任何人的人,没有雪之虎,那就自己朝随机的方向扔球,再猛追过去连一个跳投。洛秋夜孤独的复制着让冯筝苦不堪言的投篮训练,仿佛乐在其中。
    “唰”球空心入网,“四十二。”他在心中默念。
    在聚友中学的篮球场上,每个男孩都在亲手书写着跟某个女孩相关的故事,包括我们主角。
    另一侧半场。
    “陪我走走吧。”冯筝面前,北庭挽歌大大方方朝他发出邀请。
    “可是……”冯筝想说“大家还都没散”,却发现向天闯、郭无忧和孟露三人并排站立,每人抬起一只右臂,手心朝左手背向右,以那首网上很红的海草舞的“横版”动作,集体齐刷刷摆手嘚瑟:
    “你倒是快走快走快走快走,别像木头……”
    海浪冲过来加入团队,跟着小幅蹲起蹲起,
    “快走快走快走快走,校园里遛遛……”
    “噗哧”北庭挽歌被逗得嫣然一笑。
    正是这笑容,冯筝来到聚友中学后,脑海里第一次没有了篮球。
    不逛不知道,校园的景色极美,绿化也做的极好,树荫蔽日下,鹅卵石铺砌的小路四通蜿蜒,两人肩并肩路过宿舍楼,图书馆,教学楼,食堂,迎面擦肩而过的是一张张朝气蓬勃、青春洋溢的脸庞。
    北庭挽歌终于开口,感慨说:“这感觉真好。”
    冯筝也觉得很好,说不清道不明的好。
    “看你路都不认识,难道来了聚友之后第一次逛遍校园么?”北庭挽歌问。
    “是啊,还真是第一次,平时就球场——寝室——教室,三点一线。”
    “你的心可真够大。”北庭挽歌的语气里似乎有些埋怨。
    冯筝挠挠头:“小郭、海浪、向天闯,他们都这样啊,我们都一样。”
    “是啊,你们都一样。”北庭挽歌驻足,凝视着冯筝似乎颇有深意的感慨。
    冯筝也停下脚步,两人的距离很近,挽歌的眼睫毛很长,很漂亮。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挽歌故作轻松的问道。
    不知为什么,冯筝察觉到对方似乎有些紧张,略一思量也没捋出这问题有什么严重性,实话实说的回答:“明天是队内全场对抗赛,接下来雪老师说我们将会跟三支不错的球队打几场友谊赛,然后,”他攥了攥拳头,“就是跟盛楠中学的决战,赢了他们,我们聚友就能代表S市参加省级高中联赛。”
    挽歌:“如果输了呢?”
    冯筝皱了皱眉头:“那就好好学习,准备高考。不过比赛还没打之前,我才不去去想‘输’了会怎样,我只想赢。”说着说着,他那平时波澜不惊的眼睛里暗潮汹涌。
    感觉到对方斗志昂然,挽歌似乎也被感染,“所以,接下来你准备——打篮球?”
    “是的,打篮球。”冯筝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全部吐出,脸上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神采飞扬,“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打一辈子篮球。”
    “真好。”挽歌突然说。
    “你怎么了?”虽然冯筝也觉得此刻“真好”两个字算是应景,但挽歌的眼圈却为什么红红的?
    “没什么,”挽歌开心的笑了,“我就是觉得你跟小郭、海浪、向天闯他们几个熟悉的很快,为你感到高兴。”
    “额,谢谢,”冯筝也跟着笑,“这几个孩子就是有点闹,可跟他们相处很舒服,咦?奇怪,为什么我会叫他们‘孩子’?”
    “因为也许相对而言,你和我比他们成熟点,而他们……都傻乎乎的吧,跟他们呆久了,我们也变得都一样傻乎乎的了。”挽歌的话打断了冯筝对自己脱口而出称呼的思索。
    “确实有这个风险,我们都要小心哦。不过,你刚才说‘真好’,我们都变傻乎乎的了,还有什么好的?”
    挽歌回答:“很多的好,在发生的时候,我们根本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