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一大清早,陆言刚起床不久,手机铃声就开始一直响个不停。
陆言一开始并没有在意,这个来电铃声是自己平时工作用的卡的,一般不到工作时间,她是绝对不会接的,只是后来响的次数多了,烦的厉害,陆言这才拿起手机,干脆开了静音。
等陆言收拾停当后,点亮手机屏幕,一下子蹦出来十几个相同号码的未接电话,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仔细盯着备注看了半天,迟疑着回了过去。
“欢欢,我说大小姐,您可是大忙人,今天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了?还打了这么多?出什么什么事情不能发短信说一声吗?”
这个号码的主人是陆言曾经的一个合作伙伴,在孤儿院跟着她学过一些心理学知识的,不过后来她嫁入豪门,成了总裁夫人,阶级差距拉开后,两个人就再也没怎么交流过了。
上一次交流还是几年前的事情,连音讯都没有通过。陆言知道的她的信息,还是从电视报道,或者娱乐杂志上。陆言实在是想不明白,她们两人并不算亲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给自己打了这么多电话?
电话刚拨回去,立马就有人接通了。
陆言清清嗓子,故作亲热地与她开了几句玩笑,几句客套后,就把话题拉到了主题上。
电话那头久久没有人出声。陆言连续“喂喂”了好几声,始终都没有得到回应,觉得这恐怕是谁和他开的玩笑,骂了一句“无聊”,正准备挂断时,突然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
“阿言,你是在交换事务所对吗?这几天,我想去你们事务所一趟,和你们交换一个故事,成为你们的客户。”
经过电波般转换的声音喑哑无比,如同一只野兽悲哀的嘶吼。陆言猝不及防间被那个声音惊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触电一般甩掉手机,反应过来后才捡了回来,秉持着职业道德对盛欢报了事务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那头说了一个谢谢,几次发声之后还是挂掉了电话
这件事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被陆言抛之脑后了,如果不是几天后的亲眼所见,她始终还是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妇人,竟然是记忆中那个与自己差不多的娇俏姑娘。
“您好,这位夫人,请问您可是来交换故事的?”
陆言这天来到交换事务所时,事务所已经开门了。她一如往常地走进门放下背包,发现周时忆对她努努嘴,示意她看向坐在沙发上的古怪妇人。
陆言有些奇怪为什么周时忆不去接待,冲他翻了个白眼,礼貌性地问了一句,却发现妇人的肩膀剧烈颤抖起来,一下子转过身,与自己面对面,露出一张似曾相识的熟悉脸庞。
“阿言!你来了,你终于来了!你知不知道,程阳死了,是被我和秦牧深他们害死的!”盛欢疯疯癫癫挥舞着手臂胡乱笔画,瘦弱的身体剧烈抖动。她看起来已经神智不太清晰了,又哭又笑地,死死抓住陆言的衣服。
陆言一向是不爱参与豪门那些纠纷的,不管怎么样,都觉得他们有些肮脏,只是如今既然已经被盛欢缠上了,又怕她出了事情,只能温声细语地哄着她了,暂时也没有别的办法。
“这位夫人口中的程阳,你知道是谁吗?”周时忆对陆言的朋友多广已经见怪不怪了,一边在抽屉里给陆言找着镇定的药物,一边询问着陆言女子口中的信息。
陆言摇摇头,显然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说太多,接过周时忆手中的药物给盛欢服下,看着盛欢药效发作后沉沉睡去,这才抽开身,坐到电脑前前噼里啪啦地查起资料来。
“时隔这么多年,盛家大小姐果然还是最不受待见的那一个。”
弹出的网页信息不断变换着,陆言飞速翻看着资料,不停打开又关掉网页,无视掉一旁周时忆好奇宝宝般的眼神,良久之后,才长叹一口气,神情有些落寞。
周时忆不停地往陆言身边凑着,想要一起查看盛欢的资料,陆言对他的接触一直都刻意抵触,直到后来烦得很了,干脆站起身,把网页和座位一起留给周时忆了。
陆言其实不知道盛欢有多崩溃,她只知道,一个人被逼到什么地步才会向一个萍水之交的陌生人求助,并把她当做唯一的稻草。
盛欢就是那个被逼到绝境的人,看起来也成了那个彻底崩溃的人。
盛家、秦家都是国内有名的商业巨头,周时忆不查不知道,一查才被面前那个昏睡不醒的女子吓了一跳,诧异于以她盛家大小姐与秦家夫人的身份,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更诧异于她在那些新闻中,威名远扬的凶恶了。
周时忆并不觉得盛欢是个多凶残的存在,陆言的性格他清楚,如果真的是新闻中描写的那样,陆言是断然不可能与这种人来往的,更不要提把她当朋友了。
只是盛欢负面新闻的数量还是吓到了周时忆,但凡与秦、盛两家有关的负面新闻里,十有八九都是关于盛欢的恶行,剩下的一两条还都是与公司有关,从来没有牵连到个人的。
“你注意到她百科上的照片没,那是在她和秦牧深结婚前拍的。距离他们结婚到现在不过两三年而已,好好的一个人被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盛欢直接在沙发上昏昏睡去了,同之前的秦潇冉一样,也是许久没有好好休息过的样子,在药物的作用下睡得格外香甜,陆言站起身,为她拉上了事务所所有的窗帘。
“这些新闻没几个是真的,也看不出什么来。陆言,你同她认识的那么久,你能不能告诉我,她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盛欢是与陆言一般大的,又长了一张娃娃脸,本来应该看着年龄偏小的,现在却被自己喊成了夫人,周时忆平日里与她素不相识,此时也忍不住心疼起盛欢来。
“没什么。她不过是爱错了人。”陆言这一次回答的格外干脆利落,她趴在沙发顶端,伸出手去摸盛欢的头发,时不时从中翻找出花白的银丝,专心致志地为她打理起头发来。
陆言当年做志愿者时,最喜欢的就是编盛欢的头发。那时的盛欢一头青丝如墨如云,铺散在腰间,不知道吸引了陆言多久羡慕的眼光,哪里像现在这样杂乱枯黄的样子?
陆言伸手拽了一下,才发现盛欢的头发不过过肩些许,发尾几乎全部分了叉,没有再生长的可能。
“周时忆,你知道吗?盛欢一直把秦牧深当做生命里的光,她为了追逐这个光,一付出就是一二十年。”
盛欢那时,特别喜欢把自己比作深海里的鱼,说秦牧深是海面以上的光芒,她只有一路披荆斩棘,破开海底的迷障,用尽所有力气后才可以有靠近他的机会。
盛欢是经常笑着的,尤其是见到秦牧深的时候;只是盛欢笑着笑着,才发现脸庞湿漉漉的,伸手一摸,满手心的水渍。
“说起来,我最后一次见到她,还是她穿上婚纱,兴高采烈地告诉我,说自己要成为秦牧深的新娘了。你可能不知道,她穿上婚纱的样子,有多美。”
陆言冷不丁冒出一句话,俯身打开页面,弹出一张世纪婚礼的报道。
最中心的女子回眸一笑,笑颜如花的模样惊艳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