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光亮,随着他一点点的压近,渐渐暗淡起来,他的脸庞遮住屋顶水晶灯,黑发边缘,泛起一圈光晕,将他衬得那样梦幻,如同电影里,白马王子降临时,做出的特效,闪耀却自然。
这个时候,我该逃吧?!如果说第一次,是我不小心摔倒,才会有那样尴尬荒唐的一吻,那现在,在这么多宾客面前,我是断不会允许,不明不白的与他发生第二吻。可是,为什么,我用力却生生动不了,身体被点穴一般,只能睁大眼睛,看着眼前他的脸,越来越近,直至眼瞳里,只剩下茶色一片,那专属于他的,淡漠却温暖的颜色。
我闭上眼睛,如此近距离的对视,实在是怪异的很,只是,唇角却不自觉的微微扬起,梁方耀,不管他是随意为之,还是特意解围,我只知道,只有他,有如此的魔力,轻易的化解了我的尴尬我的担心。
是呢,他没有吻我,只是我想,在他人看来,这个动作会比吻更加亲昵、温馨,额头传来他的温度,他的额头和手掌一样,都是温温凉凉的,那感觉就像,夏日在溪边玩水,纵然烈日高挂,阳光毒辣,皮肤间,却满是清亮的舒爽。
恍惚间,我感觉到,他的气息上移,随即的,额头似被一片柔软碰触,我下意识屏住呼吸,却不敢睁开眼睛,直至他唇边温热在额头消失,耳边传来众人鼓掌欢呼的声音,我才如梦初醒般,半睁开眼眸,他已侧过身去,脸庞恢复往日的漠然,只是,我看得清晰,他白皙的脸颊上,那层若有似无的淡淡的红霞,逐渐消散。
“各位百忙之中,抽空参加小女的婚礼,叶某十分感激,婚礼举行的仓促了些,不过年轻人嘛,时下闪婚是风潮啊。”老爹站在台前,大气熟练的同大家寒暄,而那句闪婚是风潮,似乎得到了宾客的一致认同,身后赞同的声音此起彼伏,老爹爽朗的笑几声,继续道,“今天,天气很好,我命人在教堂外的草坪上准备了自助餐,今天辛苦各位了,现在,就请大家去用餐,呵呵,咱们都是老朋友了,客气的话我就不多说了,总之,希望大家今天吃好玩好。”
宾客起身走向教堂外,之之挽住我,“走,小洛,去换衣服吧。”
我点点头,随她走向新娘准备室,期间却是不敢回头看梁方耀一眼,更没同他讲话。心里开始无限的鄙视自己,叶小洛,你真没出息!不过是吻下额头,你居然害羞成这样!有什么大不了的!外国人,贴面礼都是礼仪呢,刚刚,就当是他跟我说了句你好,心里那莫名其妙的奇怪感觉,一定要统统扔掉!
换上一套浅香槟色的蕾丝小礼裙,出来时,却已不见了之之的踪影,想来她一定去找萧怀骆了,这个重色轻友的丫头!我顺着谈笑声走去,一出教堂,就看见草坪上摆着十几张长桌,上面布满各式美食,甜品,饮料,红酒香槟还有水果,心中忍不住暗叹,老爹还真是厉害,记得刚刚进教堂前,那里还只是一片空旷,短短一个仪式的时间,就准备好了如此丰盛的自助餐。
果然不出我所料,之之正挽着萧怀骆,一副小鸟依人状,脸上满是幸福甜蜜的笑意,见我出来,她冲我招招手,还没走到她身边,她就迫不及待的捧起我的手,仔细的观察起那枚天使戒指。
“怀骆,你看,这枚戒指真的好漂亮,对了,小洛,等下问问方耀,戒指在哪里买的。”
“你忘了,这是梁方耀亲自设计的,没有第二对。”萧怀骆颇为无奈的摇摇头,大概,在大多数男人心里,结婚戒指含义都一样,无论什么款式,什么价位,都没有区别。
“真可惜,我还想说,等我们结婚时,去买一对一模一样的呢。”之之一脸失落,不无可惜的说着。
“你喜欢的话,我去和方耀说,让那个珠宝师再做一对一样的就好了。”我抬手,捏捏之之的脸,这丫头单纯的很,高兴悲伤,都清楚的写在脸上,我可不想看她在我的婚宴上垂头丧气。
这句话果然有奇效,这不,刚还蔫蔫的之之,立刻变得生龙活虎,抱着我的胳膊,兴奋的大叫,“真的吗?小洛你最好了!不枉我平时最爱你!”
虽然音量并不大,不过,这对于淑女派的之之来说,已经可以算得上是超级音量了,我假装哀怨的瞥了她一眼,打趣道,“停停,少来,最爱我?你家怀骆在的时候,你眼里什么时候装过我。”
“小洛,你连怀骆的醋都吃啊!不过,你可不要五十步笑百步哦~前些日子,要你陪我去上海你不去,结果一转眼,你不动声色的去了巴黎找文睿,重色轻友,小洛你也……”之之正说得义愤填膺,却突然顿住了,我看得清,萧怀骆悄然伸到她背后的手和他脸上渐渐阴郁的神色。
“好了,好了,我们半斤八两好了吧,敲你个小丫头,牙尖嘴利,连我大喜的日子,都不让我。”我笑,笑得没心没肺,脸上一阵阵热,烧得难受。
之之不再接话,似乎怕越说越错,其实我并不在意,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当然了解她,她只是一时嘴快而已,我当然不会怪她,毕竟,我和文睿在一起五年,在她的心里已经根深蒂固的存在文睿才是我男朋友的思想,这突然的变故连我自己都还没有完全适应,何况是她。
“忙了一上午,你们两个都饿了吧?我和之之去拿些饮料食物,小洛,你想吃什么?”萧怀骆自然的开口,打破了渐渐变冷的气氛。
“你们先去吧,我还有些朋友要打招呼。”我硬扯了个理由,其实,来的宾客大多是老爹的密友,有他应付就好。
“好,那等下见。”他拥着苦着脸的之之走向自助区,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假装好累,假装没事更累,那笑容贴在脸上,即使我看不到自己的脸,都能清楚的感觉到勉强,虚假,突然间,我觉得一阵晕眩,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一夜之间,我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幻化成最伤我的灾难,人生无常,不过如是吧。抬眸,忘了忘不远处,几十个人聚在那里,谈笑风生,好不快乐。
奇怪,
真是、、奇怪。
这不是我的婚礼吗?
为什么?
我却像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站在远处观望?
荒唐。
一切都是那么的、、、荒唐。
我后退几步,躲到大树后,依着粗壮的树干,呆呆望天,这里与小时候没什么区别呢,还记得,我几岁的时候,妈妈每隔几个月都会带我来这个教堂,只是静静的做在椅子上,或者在草坪上躺一会,那时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里,不知道,我有没有问妈妈原因,太久了,记不清了,也许问了,也许没有,只是,渐渐的,妈妈不再带我来这里,也许,这个教堂已经淡出了她的记忆,又或者,埋得更深,深到融为一体。
“小洛,原来你躲在这里偷懒。”
我侧了头,向宇哥拿着一杯红酒一杯橙汁走了过来,他身穿一身灰色西装,脸上是他那招牌的超具亲和力的笑容,无可否认,他永远那么儒雅。
“谢谢。”我接下他递过来的橙汁,连喝几口,确实渴了,我只是不想走进那人群,我就是这样,有时,活泼的过分,有时,孤寂的莫名。
“新婚快乐。”他扬起酒杯,轻碰一下我手中的水晶杯。
“谢谢。”
“不开心吗?”他低了头,饶有兴趣的看着我,唇角噙着温润的笑意,不是好奇,不是嘲弄,只是出于哥哥对妹妹的关心。
“没有啊,只是有些累。”我如实回答,是的,我累了,心,好疲惫。
“为婚礼而累,再累也值得。”他还是笑,那笑看起来很舒服,心中的疲倦,在他的笑容中,缓轻了些许。
“方耀呢?”不知说什么,却不想冷场,只好随意搭话。
“新娘躲起来了,新郎只能独自应酬。”向宇哥侧过头,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见老爹与方耀,手捧酒杯,不停与人寒暄。
“向宇哥,你是替他抱不平喽?”
“呵呵,当然没有,他娶了你这么好的老婆,是天大的运气,辛苦点应该的。”
我看看他,两人默契的笑出声来。
“对了,小洛,对这结婚戒指还满意吗?”
“嗯,我很喜欢,没想到方耀不仅是建筑设计方面的奇才,连首饰设计也如此精彩。”
向宇哥笑着摇摇头,“他哪会首饰设计,这可是第一次。本来,我担心他设计不好,想请著名设计师来帮忙,不过,他执意要亲自设计。不过,我很理解,毕竟,这对戒指,是梁伯父伯母的结婚戒指。”
“什么?”我不可置信的摇摇头,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再喝一口橙汁,润了润发紧的喉咙,“向宇哥,你是说,这对戒指,是方耀父母的遗物?”
咳咳,瞳灵今天相当勤奋哦,更了3000多,某灵带腰伤码字,亲们要砸p留言的哦^^
ps:话说小洛方耀终于成功结婚,瞳灵想开新卷了,卷名想用“与爱为邻”,亲们觉得好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