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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宵夜
    深夜的穗城仍旧灯火璀璨,便连天上繁星的光华都被掩去,工作至今才下班的,在家无聊出外散心的,都走在这拥挤的街道上,如同一头头无处可去相聚取暖的孤魂野鬼。
    老城区里一条不算宽敞的街道上,从街头到街尾都是大排档或者烧烤摊,小小的街道上坐满了人,笑骂鼎沸很是热闹。
    其中一个大排档里,一张坐落榕树旁边的桌子两旁,坐着两个各有特色的女人,正是顾千帆和黄锦书。
    桌子上食物不少,干炒牛河、豉椒花甲、花蟹鲜虾粥,一碟碟的烤串,然后边上还放着几瓶冰镇啤酒。
    看着黄锦书一手干炒牛河一手烤串,中间还灌几口啤酒,挺有几分大杯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气,顾千帆有点哭笑不得。
    “姐,这大半夜的,你拉我出来就这么看你吃宵夜啊?我还是个大一学生好不好。”
    黄锦书瞥了她一眼:“大学生才应该享受这份自由好不好,你姐在美国念大学那会,天天晚上都去泡吧呢,那些美国大傻个想灌醉我,最后还不是被我喝趴下了。”
    喝了口啤酒,长长呼出一口气,她继续道:“再说了,这不是宵夜,这是你姐的中饭!”
    顾千帆吃了一惊:“不是吧姐,中午到现在你什么都没吃?”
    “所以才说方天鹫那王八蛋把我压榨得够呛!”黄锦书抱怨道:“你都不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你姐都忙成什么样了,就差睡在公司里面了。”
    “真有这么忙?方天鹫那个项目很大?”顾千帆问。
    黄锦书道:“博客知道吧,就是我们弄的。”
    这可真把顾千帆吓到了,因为博客可是最近这段日子里流行起来的网站,最开始是从两本堪称惊艳的武侠小说带起的风波,把国内几个最大的网络论坛的网民,都拉走了一大半。
    大熊和老查在博客更新小说的第一天,博客的注册量就破百万了,堪称国内互联网时代的又一奇迹。
    在追那两本武侠小说的同时,这些原本只为了看书的网民很快就被博客这一新事物给吸引了。
    博客有点像时下的论坛,不过每个用户都可以自己做自己的版主,可以发文,也可以发图,文章的下面可以让游客留言,也可以让其他博客用户关注自己。
    用户可以将自己日常遇到的事情以及感想,像日记一样发表在上面。
    在顾千帆看来,博客和论坛既有相似又有本质的区别。
    论坛更像是集体主义的体现,博客则是个人主义的体现。
    论坛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的空间,很大程度上是服务于公众的,是为了解决人们缺乏自由发表言论的机会而出现的。
    而博客则是一个私有性较强的平台,面向的是个人,服务于个人及其友人。相对于论坛,能够凸显个人才能,张扬个性,服务于特别对象的博客显然更具吸引力。
    尤其博客设计的关注功能,可以将每个博主的魅力化为具体的数据,博客网站甚至在页面上弄出排名榜,将关注量最大的前十个博客放上去,大大满足了用户的表现欲与成就感。
    从某种程度来说,各大论坛是培养网民的土壤,博客的出现却把这好不容易形成规模的网民给收割了,算是摘了论坛的果子。
    优越的家庭环境使顾千帆比其他人更容易接触到不同层面的信息,也造就了顾千帆比寻常人家更敏锐更长远的目光。
    所以她看到了博客的广阔前景,她甚至能够猜到,那两本一石惊起千层浪的武侠小说,很可能就是博客专门拿出来吸引网民眼球的,等效果达到以后就把网民像赶羊入圈一样拉到自己的领地里。
    看到这一点之后,顾千帆都不禁佩服这博客网站的人,手段高明又不着痕迹,估计现在那几个论坛的管理人都在跳脚骂娘呢。
    顾千帆也注册了博客,才发现方天鹫竟然也开通了博客,开通日期甚至比那两本武侠小说的作者还要早,而且关注量只在那两个作者之下,在博客的排行榜上位列第三,算是博客成就巨大注册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本来还奇怪这个博客网站居然说服了方天鹫加盟,为其增加噱头,毕竟方天鹫凭借在《青春之声》的表现,算是当下国内乐坛里热度最高的人之一。
    顾千帆没有想到,原来这个博客,就是方天鹫弄出来的。
    “你是从什么地方挖到这家伙的?”
    黄锦书的话声让还处在震惊之中的顾千帆唤了回来,道:“什么?”
    “我说,你是从什么地方挖掘到方天鹫这家伙的?”黄锦书重复:“这家伙算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了。”
    听到这话,顾千帆看黄锦书的目光就立即变得奇怪起来了,狐疑的道:“姐,你不会看上他了吧?”
    黄锦书愕然,而后就眯起眼盯住顾千帆,似笑非笑:“哟!怎么感觉把你的东西抢走了似的?”
    “哪......哪有的事,你说到哪里去了!”顾千帆连忙把目光转到另一边不去看黄锦书,又道:“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觉得他特别?”
    黄锦书没有纠缠之前那个问题,边吃着烤串边道:“首先,这家伙根本不像个大学生,你是不知道,这小王八蛋玩起手段来那是一套一套的。博客是怎么流行起来的你知不知道?就是这家伙,用两本武侠小说给生生弄起来的。”
    然后,黄锦书就把方天鹫指示她和苟富贵在国内各大论坛上发布《绝代双骄》和《天龙八部》,接着把那些陷入其中的读者拉过来博客的过程告诉了顾千帆。
    这跟顾千帆之前的猜测不谋而合,又听黄锦书道:“一开始是我负责在那些论坛上更新章节的,可有时候我也忙啊,有那么一两次忘记了更新,你是不知道,论坛里面那些人就跟饿了三天的小屁孩一样,都在论坛上闹翻天了。然后方天鹫就不让我来弄了,让狗子负责更新。”
    听黄锦书骂骂咧咧的说起这事,顾千帆也被逗乐了,黄锦书是不明白那些书迷遭到作者断更之后的痛苦。
    “对了,你有没有看过这两本书?”黄锦书问道。
    顾千帆点点头:“都看了,《绝代双骄》好像快结局了吧,《天龙八部》的情节也应该有小半了。”
    “不愧是中文系的高材生。”黄锦书竖起了大拇指:“你觉得这两本书写得怎么样?”
    顾千帆想了想,道:“都很好。不过我更喜欢《绝代双骄》一点,因为我感觉大熊好像在用言情小说的手法来写武侠小说似的,语言更抽象一点,给人的遐想空间也更大。
    至于《天龙八部》就正统多了,描写人物的时候有点像历史传记。
    关于这点我跟钟洛磊先生的看法一样,老查中正平和,大熊剑走偏锋。而他们两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奇才,能看到他们的作品,是我们读者之幸。对了,你们是从哪里找到这种武侠大家的,按道理无论哪个都是万中无一之选,你们却一下子找来了两个!”
    黄锦书刚想说话,又想起方天鹫曾经交待过她和苟富贵,不能把老查与大熊都是他一手创造的事情透露出去。
    即便对方是表妹顾千帆,黄锦书也下意识的不想违逆方天鹫的吩咐,于是她道:“我也不知道,是方天鹫那家伙找来的。”
    实际上,她这种原本对武侠小说毫无兴趣的人,在帮方天鹫更新小说的时候,她也有意无意的浏览了一下,结果就是内心深处的武侠梦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了,瞬间成了铁杆的武侠小说迷。
    利用职权之便,她跟苟富贵都把这两本小说看完了,苟富贵还好,自小就被各类武侠小说熏陶过,黄锦书就惨了,看完了这两本,一下子就好像断粮了一样,到处去找武侠小说解馋。
    可是《绝代双骄》跟《天龙八部》珠玉在前,黄锦书看其他武侠小说的时候真有种味如嚼蜡的感觉。
    因此即便嘴上不承认,她对方天鹫的才华也已经十分佩服了,尤其那是两本风格完全不一样的小说,方天鹫化身两个作者,也没有引起读者们的丝毫怀疑。
    而且,黄锦书在知道了方天鹫便是《青春之声》最火的选手之后,回去特意找了之前的比赛录像。
    然后,她就看到了方天鹫自弹自唱《曾经的你》,还有后来的《狼》。
    黄锦书当下也被震撼了,尤其《狼》这首歌让她想起了当年在美国留学以及工作时独自打拼,苦忍各种辛酸委屈却只能挣扎前行的日子。
    在音乐上有如此才华,在文学上有如此实力,在博客的发展战略上又有如此手段,如果不是黄锦书亲眼所见,实在很难相信这会是一个大学生。
    所以黄锦书才说方天鹫是她见过的最特别的人。
    “对了,这两本小说里,你目前最喜欢哪个角色?”黄锦书对顾千帆问道。
    “江枫。”顾千帆几乎毫不犹豫。
    黄锦书楞了一下,因为广大读者们要不喜欢小鱼儿、花无缺或者铁心兰、苏樱,要不喜欢段誉、乔峰或者阿朱、王语嫣,顾千帆却喜欢描写篇幅不多的江枫。
    “为什么?因为江枫是天下第一美男子?”
    顾千帆喝了口啤酒,望向远处,缓缓说道:“江枫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人人都爱他的绝世容颜,上至尊贵的移花宫主,下至平庸的贩夫走卒,可世间上就只有一个花月奴懂他。所以他拒绝了邀月,明知道要面对莫大风险,仍然勇敢的选择了花月奴。
    明明拥有世上最可贵的灵魂,世人却只爱他绝美的皮囊。”
    她看向黄锦书,忽然笑了:“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嗯?这句话挺有意思啊,你从哪里听到的?”黄锦书好奇。
    “方天鹫说的。”
    “那家伙?”黄锦书愣了愣,然后笑道:“所以我才说这是我见过最特别的人,我看啊,除非他不想,否则,只要他愿意,恐怕没多少女孩子能扛得住啊。”
    顾千帆闻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侧头幽幽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