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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狼狈为奸
    安宁县是潭州北面的一个小城,下辖十多个镇,安宁县人口不多,却沉淀着安宁静谧的气氛。
    县城里的一家临街的粮店里,沈丽君忙里忙外,而她那作为粮店主人的伯娘则坐在店门口处,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和旁边鞋店的老板娘聊天。
    告别了方天鹫回到家乡之后,沈丽君先是帮着父母把家里的稻子收了,然后运来她大伯开在县城的粮店里,又留了下来当帮工。因为沈丽君还会回去穗城工作,所以在粮店这边只是临时帮忙,她大伯跟伯娘便觉得亲戚间帮忙用不着谈钱,于是没给沈丽君算工钱。
    为了方便沈丽君开店和打烊,她大伯伯娘甚至还让她在店里的厨房度宿。
    尽管这样,沈丽君还是十分勤劳,几乎把店里店外的事情都揽了。
    虽然在粮店里干活很是辛苦,不过沈丽君仍旧很高兴,因为在粮店打烊之后,她可以用店里那台电视看《青春之声》的比赛。
    由于父母家里没有电视,沈丽君更不舍得在外面的宾馆开房,所以店里这台电视就几乎成了她了解《青春之声》的唯一渠道。
    尤其当方天鹫上台唱歌时,坐在米包上看着电视听着歌的沈丽君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不过,沈丽君这几天却有一个烦恼。
    数日前,一个前来店里光顾的男人看到她之后就几乎天天来找她,不是过来请她吃饭,就是约到县城的步行街逛逛。
    沈丽君无一例外都拒绝了,可伯娘这几天不断在她面前说那男人有这样那样的优点,是个值得托付的对象。
    其实这男人沈丽君本身也认识,他算是沈丽君小时候的玩伴之一。
    他叫黄志豪,今年二十三岁,家里在县城里开了两间五金店,条件在县城这边也算是好的了。
    黄志豪一家也是沈丽君那条村的,所以自小就认识。不过黄志豪自小就是孩子头,带着一群小屁孩到处捣乱,所以沈丽君从小就不喜欢这横蛮顽劣的家伙。
    现在的黄志豪也不是个好人,仗着家里有点小钱,就跟一些无赖混迹在县城,无所事事不务正业。
    “阿君,你听伯娘说,你都老大不小了,是该找个好婆家了。”沈伯娘跟旁边卖鞋的老板娘聊完天之后就转过来对沈丽君说道。
    沈丽君忍不住道:“伯娘,我今年才二十。”
    “二十怎么了?我们这边的姑娘,多少人十六七岁就孩子都有了,你还不算老姑娘啊。”沈伯娘大大咧咧的道:“再说了,人家黄志豪多好啊,家里两间五金店,那生意多红火啊,你瞧人家开的小车,那才叫威风!能嫁给他啊,保管吃香喝辣的!”
    正说着,一台类似夏利的黑色小车停在了粮店门口,还故意响了两声喇叭。
    “瞧瞧瞧,说曹操,曹操到!”沈伯娘眉开眼笑的站起来,对刚好下车的黄志豪道:“阿豪,又来找我们阿君啊?”
    黄志豪身材不高,体型偏瘦,加上瘦削的脸庞,怎么看都有种鬼祟的感觉。偏偏他还穿着一套松松垮垮的西装,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痞子气。
    看到沈伯娘,黄志豪连忙把手里的烟酒递了过去,笑嘻嘻的道:“伯娘,这是给大伯的,一点心意,一点心意。”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哟!”嘴上这么说着,沈伯娘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慢,接过烟酒放到店里那张木桌底下,可谓一气呵成。
    黄志豪的目光越过了沈伯娘,直接就放到了沈丽君身上。
    几天前他来这边买米粮,无意中发现这粮店里有个美女,一开始他也没认出这是沈丽君,只觉得这美女虽然不属于一眼惊艳的类型,却是越看越美。
    尤其是她那身材,久历沙场的黄志豪只需稍稍留意,就轻易看出沈丽君是那种能要男人性命的尤物。
    这就让黄志豪蠢蠢欲动了,连忙向沈伯娘打听,才知道这美女是自己村里的沈丽君。
    谁能想到,小时候那个流着鼻涕满脸污秽的丫头,现在竟然成了这种难得一见的美女。
    今天沈丽君穿着长袖衬衫和棕色的纯棉长裤,说不上多时尚大方,可穿在沈丽君身上,却让她透着简单直观的秀美。
    黄志豪的目光不断流连在沈丽君上围与下围之间,随着那轮廓的轻微跃动而跃动,忍不住狠狠吞了下口水。
    感应到黄志豪肆无忌惮的目光,沈丽君满心的厌恶。抬头看去,便见那家伙活像一头黄鼠狼似的盯住自己,使得沈丽君浑身不自在。
    “丽君,有空不,一起去看电影呗。”黄志豪搓着手对沈丽君笑道。
    沈丽君看到他那猥琐的笑容还有被烟熏黄了的牙,就有种想要作呕的冲动。
    没等沈丽君说话,她伯娘就道:“阿君,店里也没什么要干的了,你就陪阿豪出去逛逛呗。”
    “伯娘,我感冒了,如果店里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回去休息一下了。”
    说完,沈丽君就走出粮店,绕过黄志豪离开了。
    “阿君!阿君!这死丫头!”沈伯娘叫不住沈丽君,只好对黄志豪强笑道:“阿豪,真对不住,这死丫头平常很听话的,今天不知道搞什么鬼。”
    黄志豪看着沈丽君摇曳生姿的背影,尤其是那足以让人心跳加速的挺翘后围,随着沈丽君的脚步而摆动,看得黄志豪口干舌燥。
    等沈丽君在街头转过去了,黄志豪才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扭头对沈伯娘问道:“伯娘,你说丽君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她不是在穗城那边打工吗?我听说穗城那边的坏人多得很,丽君要是被骗了就糟了。”
    沈伯娘连连摆手:“没有没有,阿君这丫头最老实听话了,要是交了男人的话肯定会告诉我们的,阿豪你放心好了。”
    黄志豪暗暗松了口气,像这样的尤物,没遇上也就算了,如果遇上了又没把握住,那可是能遗憾一辈子的事。实际上从他再见到沈丽君那一刻,他心底就已经把这女人当成自己的禁脔了,所以只要他一想到沈丽君在穗城那种大城市里打工,就担心她受不住那种花花世界的诱惑,被其他男人蒙骗。
    这样的尤物,如果被其他男人先尝鲜了,那就太让人恼怒了。
    所以黄志豪可不想让沈丽君再回去穗城了,留在安宁县这边,才好让他弄上手。
    “伯娘,如果我想提亲的话,要怎么弄?”黄志豪对沈伯娘道:“如果弄成了,除了给丽君家里的彩礼钱,我另外再给伯娘你两万块。”
    沈伯娘闻言便两眼放光,连忙把黄志豪拉进店里坐下,又是上茶又是上果点。
    “阿豪,你对我们家阿君是真心的?”
    黄志豪立刻竖起三根手指:“我对天发誓!”
    “那就好那就好。”沈伯娘笑意盈盈的道:“阿君这闺女啊最是孝顺,只要她爹妈点了头,这事就算成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而且我小叔这两夫妻啊也是老实本分的人,我想他们也不愿意阿君远嫁,嫁给同村的你当然是最好的了。”
    “那是那是,外地人哪有我们本村的那么贴心。”黄志豪嘿嘿的笑了起来,而后又不无担心的道:“不过刚才看丽君的态度,好像对我不太满意啊。我就怕她一时冲动,连爹妈的话都不听,就这么跑回穗城去了。”
    沈伯娘想想也觉得有这可能,沈丽君虽然自小就听父母的话,对她这伯娘也不怎么敢违抗,可是事关婚姻大事,难保沈丽君不会做出冲动之举。
    如果这事情最终黄了,那黄志豪刚刚许诺的两万元不就见财化水了?
    本来沈伯娘之所以力劝沈丽君和黄志豪处对象,也是为了能藉由这层关系向黄家讨点好处的。
    沈伯娘那眼珠子转了转,就压低声音说道:“阿豪,这样,阿君她这段时间都在我们店里帮忙,晚上也是一个人在店里过夜的,你那时候过来找她,这孤男寡女同处一室的,就不用我教你怎么做了吧?”
    得知沈丽君晚上也在这粮店里过夜,黄志豪就已经有了想法,不过他表面上还是一脸迟疑,道:“这样行得通?要是丽君不肯……”
    沈伯娘眼睛瞥着黄志豪,一脸鄙夷的道:“你一个大男人,连个女人都压不住?只要把生米煮成了熟饭,我想阿君也不会再走了,除了留在这边嫁给你,难道她还能跳河去?”
    “伯娘,所以我才说啊,这姜还是老的辣。”黄志豪道:“那丽君爹妈那边,就得辛苦伯娘你帮忙说亲了,彩礼钱什么的都好说,我一定让丽君风风光光进我黄家的门,不会让你们沈家落了脸面!”
    沈伯娘笑着点点头,心里想着只要沈丽君嫁给了黄志豪,自己就能拿到不少的好处。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条钥匙交给黄志豪,眯眼笑道:“喏,这是我们店里后门的钥匙。”
    黄志豪大喜接过,心里一想到今晚能够一亲香泽,就忍不住浑身燥热起来,还想着等下回去是不是该找点药吃吃,好为今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