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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好转了?
    苏志勇有些不可置信,抢过苏镜手里的镜子,细细地看了又看。
    “勇叔你是不是涂了什么?”
    听到苏镜的话,苏志勇仔细回想了一遍,除了正常洗脸,他平常都不会抹什么东西的,连洗面奶都没有用。脸都这样了,又不是什么小年轻,用和不用也没差别。
    不过,苏志勇是觉得最近几个月,身体更舒服了些,没以往的那些小毛病,连感冒都没得过。尤其是今天站在院子里,虽然夏天已经过了,但秋老虎正猛,按理说应该一身汗的,但他却丝毫不觉得热,反而两腋生风,颇有清凉之感。
    当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现在想想,好像有疤的地方,比完好的皮肤凉意更浓一点,在烈日里很是舒服。这会不会就是疤痕变淡的原因?
    苏志勇一说,苏镜就明白了过来。几个月前他正好踏入道途开始修炼,花圃里植物多,在他的照料下灵气也渐渐变多,苏志勇常年待在花圃附近,也受了影响,在灵气的滋养下,身体渐渐变好,疤痕也开始淡,只是不明显。直到今天他在花圃突破,吸引了附近的灵气,又布了聚灵阵,灵气越发地浓,苏志勇受到的影响也就格外大,这才产生了质变。
    虽然对原因心知肚明,苏镜却不能说,好在苏志勇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心态也还算好,惊喜过后也就放下了。往乐观的方面想,他原来什么都没做,疤就开始淡,随着时间的过去,到时候疤痕会渐渐消失也说不定!
    苏志勇只是这样期望,但苏镜却已经能确定,随着时间的过去,只要苏志勇不搬家远离花圃,疤痕是肯定会消失的。只不过这样突然的消失,有些太引人注目,苏镜高兴之余,决定把那些原本只是随手种的祛疤草药□□给苏志勇用上,掩人耳目之余,也加速下疤痕消失的进程。
    这时候,他难免庆幸起来,他家的花圃位置算偏,附近没什么人家,也就老房子离得近,苏志勇又天天去花圃,这才会受影响。不然整个村子都这样,有心人注意到了,还真不好说会不会被发现。
    ☆、第27章 二十七家花店
    弄了草药糊糊给苏志勇敷,苏志勇的情况一天好过一天。在他的疤痕渐渐淡去的日子里,苏镜也想到了不影响其他人的办法。
    因为聚灵阵,花圃里的灵气一日比一日浓,早晚会影响到周围。到时候不止是苏志勇,哪怕其他人不过来,在村里住得久了,也多多少少会有点变化。虽然可能性不大,但万一怀疑到花圃身上来就不好了。苏镜在传承里仔细地翻了翻,又找了个禁灵阵出来。
    和聚灵阵一样,禁灵阵也是苏镜目前就能布的基础阵法之一。顾名思义,禁锢灵气。倒不是禁止人使用灵气,而是防止灵气溢出的一种阵法,相当实用。但在当时的修真界里,到处都是灵气,要紧的地方又布了大阵,大阵都有这些最基础的功能,因而功能相对单一的禁灵阵,也就显得格外鸡肋。苏家老祖记录传承的时候,只是随手,并没放在心上,位置也塞得比较角落。要不是专门去找,说不定苏镜一辈子都不会发现那里还有这么个小阵法可以学。
    苏镜布了禁灵阵后,因为不会逸散,又有聚灵阵在,药田里的灵气越发浓郁,滋润得梅树和那些药材,一天比一天开心,要不是不能动,都恨不得把根□□就地打滚,以表示它们的欢欣之情。
    眼看着花展就要到了,和植物们不同,苏镜一天比一天犯愁,究竟该带什么花去,还是不知道。莫老头听说了苏镜的烦恼,不信这个邪,跟着跑来花圃看了一回,流连忘返,最后走的时候百般不舍,对着苏镜也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起来,觉得他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换做他有这么一花圃花草,各个品相这么好,非得乐疯了不成,那还会犯愁。
    莫老头郁郁地回家抱兰花了,觉得在花展开办之前,近期都没办法和苏镜相处。由于莫老头的单方面拒绝,被罢工了的苏镜失去了他强有力的帮手,只能继续苦逼地自己对着花挑花了眼。
    到底该选什么植物呢?每种植物又都有那么多株,又该选哪棵?
    苏镜正日常犯愁的时候,接到了姜绍辉的电话。
    “还在愁?”苏镜的声音有气无力,姜绍辉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这段时间少年一直是这个状态。
    姜绍辉的声音含笑,被这么一问,苏镜莫名有些不好意思。为这么件小事愁这么久,好像是有些小题大做。但花圃里的花,每株都很好看,他是真不知道该带哪盆去。
    “你现在在花圃?”姜绍辉看着不远处挂着暂停营业的店门,问道:“要不我过去帮你分析一下挑哪个?”
    苏镜一听有人要主动送上门帮他解决这个难题,高兴都来不及又哪里会拒绝,连忙答应了。
    姜绍辉自己就认识路,也去过不少回。没让苏镜出来接,直接就调转了车头往郊外开。驾轻就熟地进了村,来到花圃,苏镜正等在门口。
    下车后两人并肩往里走,姜绍辉挺长时间没来,忙是一回事,更多的是,苏镜平常就在花店里,找起来更方便,用不着来花圃。
    这一进来,大变样的花圃映入眼帘,尤其是那一小片药田和那棵极为醒目的梅树,饶是姜绍辉久经风浪,大场面也见过不少,这会都有一瞬间的怔楞。好在迎面一阵清风,让他在感觉舒适的同时很快就反应过来。
    姜绍辉回过神后再看花圃,终于明白为什么苏镜会这样难以抉择。换做是他,在这样的满园翠色里,恐怕发愁的程度也不会轻。每株都好,挑哪株都不好。
    但最醒目的还是那片药田,姜绍辉被吸引了过去。他早知道苏镜在花圃里开辟了一小片地方种药材,因为降压草的疗效,对这些药材,他也是格外期待,还预定了些。也挺上心,时常会问长势怎么样。只听苏镜说好,却没想到,竟然好成这样。
    这些药材种了多久,姜绍辉很清楚,毕竟上次来的时候都还没有。短短几个月,即使知道苏镜的手段,已经往好的那边想了,现在一见,才知道还是低估了对方,太过小看他。
    姜绍辉一直知道苏镜对侍弄植物有一手,甚至比很多种了一辈子的老花农还要出色,毕竟降压草的药效摆在那,莫一恒那奸商的股份也不是好拿的。苏镜能拿到,本事肯定不会小,却也没想到已经大到这种地步。国手也不过如此了吧!当年苗氏园艺老当家还在的时候,家里买过对方亲手培植的花草,也没这份风姿品貌。
    普普通通路边常见的花卉,这里的就硬是长得更精神,枝叶更茂盛,花色更娇艳。动辄价值千金的名品,其他地方有一株,那都是镇店之宝,跟伺候老祖宗似的那样小心翼翼。哪怕是苗氏园艺这样的行业龙头,也不过几盆,还都是苗老爷子当初留下的,被珍而重之地摆在屋里,由苗旺圃亲手照料,丝毫不敢出丁点差错,就怕它们的叶片不再翠碧,花色不再娇美。一旦出点什么问题,不管大小,对苗氏园艺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根本蒙受不起。
    但在这里,哪怕他对花卉尚了解不深,懂得的不够多,却也能看出,这里的名品有不少,还大都随意地种在地上,连块属于自己的地盘都没有,委委屈屈地和普通花卉挤在一起,丝毫没有名品应有的地位和待遇。
    然而比起名品,更吸引他注意的是药田里的那些药材。古往今来,药材更令人重视的都是它的药效,外形什么样,往往不重要。但这里的药材不一样,药效更好不说,一株株还都格外挺拔,株型优美,外貌和那些观赏植物比起来,也不差什么,甚至更甚一筹。
    姜绍辉看了一圈,目光在人参上停留,在马蹄参上停留,最后被铁皮石斛吸引走。这么久过去了,铁皮石斛的小花苞,早已经渐渐长大,最近正值花期,怒放得十分喜人。
    或鹅黄或青碧,花朵颜色浅淡素雅,灵气逼人,令人忍不住一看再看,视线舍不得挪开。
    其他植物固然也好,但直到看到铁皮石斛时,姜绍辉就觉得不用再看下去了,没什么会比它更出色,更适合送去参展。虽然那是花展,可也没人规定不能送药材。
    其实要说好,姜绍辉看向梅树,花圃里除了铁皮石斛,最吸引人的还有这棵梅树,苍拙古朴,有傲骨。只可惜太大了,这会儿又不是花期,总有些不识货的人欣赏不了,难免蒙尘。
    有人帮自己选择了送展的花卉,虽然选的是药材,但也是种植物,符合参展要求。更何况,苏镜自己也觉得,铁皮石斛的花确实好看。只是,这里每一丛铁皮石斛都好看,他又该选择哪株?
    这个问题,把姜绍辉也难住了。鹅黄花色的,更温和沁馨些,但青碧色的花瓣也不差,颜色特别不说,还格外清新脱俗,极其素雅。两种各又各的好,每种又都有好几株,更是看得人眼花缭乱,不知选哪丛。
    几经纠结,最后还是选了青色花瓣的铁皮石斛。挑了丛花朵最多的,挖出来换了个长方形的陶质花盆,更衬得多了几分清丽。
    倒不是鹅黄花色的不好,而是物以稀为贵,花展总是给人看稀奇的,鹅黄色虽然也好看,但到底不如浅碧色少见。
    姜绍辉挑的,苏镜也挺满意,花展那天,也就带了青色的铁皮石斛去。
    因为带了盆栽,一丛铁皮石斛再加上盆土,体积重量都不小,莫老头买的车票最后还是没能用上。怕人太多,挤来挤去再有个磕磕碰碰,伤到枝叶。虽然买的是贵宾票,却也难防意外,莫老头看看自己抱着的兰花,再看看苏镜那没两个人轻易别想抬起的铁皮石斛,没多犹豫,很快就让人把好不容易买到的票退了。
    为了花卉,两人最终选择了自驾。好在距离近,开车也用不了多久,提前走也不怕会来不及。
    原本是打算莫老头的保镖开车,顺带捎上苏镜,结果姜绍辉听说了,正好他有生意在那边,刚好要过去,于是就变成了各开各的。保镖载莫老头,苏镜则坐姜绍辉的顺风车,这样也能有更多的空间来放花盆,用不着挤一块,连手都不敢轻易伸,生怕压到碰到。
    车上载着贵重的花卉,虽然做了固定处理,轻易不会倾倒。但姜绍辉还是特意让司机开慢些,避免急刹车,就怕一个不小心出些什么问题。反正他们出发得早,提前了两三天,也不差路上多花费的这点时间。
    反倒是苏镜让照常开,怕耽误事。毕竟姜绍辉是来出差,不是来游玩。
    ☆、第28章 二十八家花店
    苏镜他们出发得早,到得也早。离花展正式开办还有好几天,但不管远近,来参加的人却已经陆陆续续地来了不少。离得场地近些的酒店全都满了,因为临时改了交通工具,提前到达,之前定的房间还没空出来,这会儿,几人竟然没地方住。
    正想着要不干脆到远点的地方,找个还有空房的酒店暂时先凑合。反正再过两天,之前订的房估计就能腾出来,到时候再搬过去也不费事。离花展举办的地方近了,来回往返方便。但离得远点,也不是没好处。扶市作为省会,可看的地方有不少,景点挺多,苏镜没来过,趁着花展还没开始,正好可以游玩一番。离得远了,也能避开人潮。
    莫老爷子是个爱花人,每届花展都是必来的,风雨无阻。这么多年下来,扶市有多少景点,他都是看遍走熟。虽然不算本地人,却也如数家珍,别的不说,给苏镜当个导游,却还是绰绰有余。
    因着这,酒店的事没对两人造成多大困扰。反倒是姜绍辉知道这事,特意在花展附近的酒店里给腾了房出来。
    莫老头原来订的那家酒店,就是姜绍辉的产业。最近是旺季,房间格外难定,尤其是花展吸引来的人潮还在源源不断上涨,附近的酒店无论好坏,都只有多的人,没有空的房。何况姜绍辉公司旗下的那家商务酒店,还是出了名的环境好服务好,更是供不应求。即使姜绍辉是老板,这会儿也没辙,客人都住进去了总不能把人赶走,这样的事别说他不会做,就是会也不能做,太败口碑。
    做生意,凭的就是口碑两个字,这碑建起来难,倒下去易,立足不易。姜绍辉虽然想让苏镜住得方便点,却也不会这样做。好在当时他要来前,就已经提前让人留好了房。
    他来扶市,是真有合约要谈。只不过这份合约他来不来其实都一样,本来是由下属的一个经理过来,经理都准备好了,结果临行前,姜绍辉想着苏镜要过来参加花展,就把经理给顶了。
    不用出差,经理拖家带口的,不用离开老婆孩子,哪有不乐意的,只当姜绍辉是重视这个合同,想稳妥点才自己去,心里还暗赞老总工作认真亲力亲为,难怪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公司在这样的老板手里,何愁不能更上一层楼。有这样的前景,已经人过中年渐渐没了进取心的经理,工作起来又恢复了年轻时的激情,格外卖力。争取往上走一走,多赚点钱才能给妻儿更好的生活条件。
    房间都是提前定好的,虽然是经理,不过姜氏从来不苛待员工,何况这又是自家的酒店,定的房不能说是最贵最好的,却也十分舒适,姜绍辉也就没想退换。
    房间有不少,除了经理,还有其他随行的人员。姜绍辉为了和苏镜同路,就走得比较早。那些人还没来,还要再过一两天才动身,房间这时候还都是空的,正好可以住。到时候等人来了,如果莫老头原来订的房已经空好了,就直接安排过去。要是还没,他们也能两人住一间暂时挤挤。
    苏镜听了有些犹豫,比起住远点去游览景点,他还是更想住近点能直接去花展展地。虽然现在花展还没正式开放,但展区外面,会有许多摆摊的散户花农,还有些花卉不够格参加展览的小花店店主在那卖花,听说他们从开展前就在,一直摆到花展结束后的那三五天都不会走。
    卖的花卉算不上珍贵,却也稀奇有趣,十分值得一看。普通市民和其他省市的爱花之人,也都会来凑凑热闹,顺带买点喜欢的花草回去。苏镜天然对植物有好感,这个热闹,他自然也想凑。不说别的,能长点见识也好,他种花的时日毕竟不久,很多花卉都只曾耳闻不曾见面。
    可一旦住下,就是占了人家的房。好好的单人间变成两个人一起住,员工嘴上不说,心里难免会对姜绍辉有怨气。苏镜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再订的酒店虽然离得远,但现在交通便利,只要不是高峰期,不堵车的情况下往返一趟来花展这边看看也不太费事,没必要给姜绍辉额外添麻烦。
    这话莫老头没什么发言权,人家小伙子又不是为了自己才给腾房的。莫老头不好插嘴,就站在一边和名为护工实为保镖的彪形大汉扯家常。扯着扯着,年纪大的老头老太,一聊起这话题就没完,这大概是通病。莫老头扯得远了说到大汉的亲事,越说越激动,直到最后浑然忘我,哪还有空注意苏镜,满脑子都是拉郎配。
    还在姜绍辉心细,注意到这点,连忙解释员工并没意见:“定的都是大房,再多一两个人也住得下,这部分的房费会折成现金补贴给他们。不过这样一来,就只能腾出三间房,还少一间。”
    知道会有补贴,苏镜倒是放弃了换酒店舍近求远的想法,至于房间少,他们有五个人,老爷子年纪大,觉少,睡眠也不好,和人一起住的话,半夜对方稍有动静估计就会被吵醒,影响休息,还是一个人住比较好。
    姜绍辉这边是司机开车,老爷子那是保镖在开,两个人要是互相不介意,可以凑合下住一间。至于他,苏镜有些犹豫,就剩下一间房了,不知道姜绍辉愿不愿意和他挤。
    苏镜能想到的,姜绍辉自然也能。何况他故意隐瞒了空房的数量,处心积虑,为的不就是这一刻?!姜绍辉态度自若,就像是提了个普通的建议:“不如我们住一间?”
    苏镜原本就担心姜绍辉不习惯和人一起住,正想着要怎么开口时,就听到姜绍辉的话,顿觉对方体贴,哪有不同意的。
    现在就剩下司机和保镖那边,如果他们也没意见,就可以定下了。才说完,不等保镖开口,莫老爷子大手一挥,不服老:“我现在觉睡得好着呢,每晚都睡得香,一般人说不定还没我睡眠好。别瞎操心,大狗和我一起就好,你和司机要是没问题,就住一间。剩下的那间,让姜总单独住吧。他长这么大估计还没和人一起挤过,该睡不好了。”
    “我和莫叔住,正好方便照顾。”听到熟悉的小名,全名苟大刚的保镖无奈。虽然大名也没好多少,可大刚总比大狗好听,起码听起来更有阳刚之气。
    司机倒是无所谓和谁住,反正姜总说了有补贴,房间又大,和谁住都一样。倒是苏镜听了觉得自己思虑不周,有那些花卉在,灵气缓慢滋养着,这么久下来,莫老头确实不会再睡不好。按老爷子说的安排,才更合理些。毕竟和别人住一起,姜绍辉有可能会不习惯。他不说是体贴,但自己却不能无视。
    眼看着好事就要被坏,姜绍辉哪里坐得住,脸上没表现出来,心里却早已经急了,当下急中生智:“除了小时候和大哥一起,长大后还真没和人一块睡过,现在正好重温。”
    说完见苏镜还有些犹豫,于是又追加了句:“或者你不习惯和人住一块?要不我和老陈挤挤?”老陈就是那个司机。
    ☆、第29章 二十九家花店
    姜绍辉一招以退为进,成功获得了同居权。虽然就只能同居差不多一个礼拜,且什么也干不了,但耐不住姜总心里高兴,老陈司机住着单人间享受着原来的待遇不说,姜绍辉一高兴,房费的补贴也一起给了。
    酒店离展地很近,才安顿好,苏镜就有些坐不住,莫老头一边笑言苏镜还是太年轻,一边也动作利索地站起来往外走。两个人都急着去花展外面看一眼。现在天还早,晚饭前少说还能看俩小时。
    展区门口,沿着路出来,两边已经形成了个临时的小花市。摆摊卖花卖草的有不少,有些豪迈点的摊贩,带来的植物多,直接一辆货车停路边。把货车厢门全放下,露出里面挤得满满当当的花草,方便人挑选。
    今天天气好,午后的阳光暖融融的,却不太热,照在人身上只感觉身体一阵软,分外慵懒。要不是被花市吸引着,苏镜更想窝在酒店的阳台上眯着眼睡一觉。
    花市里人很多,摆摊的人多,看花买花的人更多。国人都爱凑热闹,今天又是周末,人就更多了,扶老携幼。很多人都拉着宅到快发霉的儿女出来晒晒太阳,扶着爱花惜花的长辈过来活动活动筋骨,间或有情侣,颇有情调地在散步。
    这会儿人多,好在地方也大,逛起来不算拥挤。苏镜扶着莫老头走在最前边,没一会儿莫老头嫌苏镜慢,甩开手自个往前走了。那身姿矫健的,比一般的年轻小伙还利索。苏镜这才反应过来,老头他不是普通的老头,被灵气滋养过,不说臂上能跑马,胸口碎大石,但这么点路却也难不倒他,万一和人撞上,到时候倒下的是谁都还难说。
    苏镜连忙跟了上去,莫老头已经驻足,被一家小摊上的鹤望兰深深地吸引住。苏镜走到他身边,还没站稳,目光落到小摊上,也同样挪不开。
    附近人来人往,这种人流量大的地方最容易出事。大狗保镖第一时间来到莫老头身后,肌肉紧绷,神情自然却十分警惕地看着周围。姜绍辉也来了,他闲着没事,过来逛逛打发时间。老陈不乐意动弹,酒店和花市离得又近,用不着车,得以偷得浮生半日闲,留在酒店里好好享受里面自带的娱乐设施。
    花草哪里没有?什么时候看都可以,哪用得着放着大酒店不享受,跑去人挤人。
    苏镜和莫老头的目光,完全被摊上的花草黏住。姜绍辉的注意力原本是一直停留在苏镜身上,没一会儿,就被旁边的一对年轻情侣吸引走。
    花市里人多,其中有不少情侣,毕竟是周末,上班上学的都放假了,狗粮也就发得格外多。那对情侣长相一般,没什么好值得人注意的。周围其他高颜值的配对有不少,姜绍辉也是遍观过美人的主,远的不说,他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长相就都是一等一的好。
    当初要不是皮相太迷人,糊了眼,两人也不至于凑到一起。见惯了俊男美女,美人都引不起他的注意,更何况长相一般的普通路人。姜绍辉之所以会注意到那两人,完全是因为他们的行为。
    那对情侣似乎是来散步的,走着走着,有个小摊正在卖玫瑰花。不是盆栽,而是那种一束一束已经扎好的花束。在女友转身的时候,男的飞快地从小摊上买了花,一个健步冲到女友面前,单膝跪下,送上花后又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求婚。
    女孩似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惊喜,很多事都只在电视里看过,新闻里会播偶像剧里也会演,但很少发生在自己身边,更别提发生在自己身上。女生懵了好一会儿,泪流满面,又是感动又是惊喜地接受了。
    早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有许多人注意到这边,这会儿等女孩一答应,众人也都纷纷送上了祝福。情侣很快就相携离开,围观的人也渐渐散了,他们本来就是来赏花的,这会儿自然是继续。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会看花的时候,和朋友聊天难免会谈起一两句刚刚看到的那场求婚,言语里或酸或羡或祝福,不一而足。
    有同样是情侣的,女方还会娇嗔着抱怨句:看看人家,多浪漫!引得男方连连告饶,许诺将来求婚的时候会更浪漫更有情调。
    姜绍辉目睹了全过程,心里有些羡慕。天时地利,可惜就差人和,他也想送花送戒指,也想求婚。可惜长路漫漫,第一步都还没能成功地踏出。
    求婚的动静挺大,来来往往的人都停下驻足见证了这一幕,就连周围的小贩,也都纷纷探出头来。整个花市一时轰动,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事。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还有两个人例外。苏镜和莫老头站在最开始的那家小摊前,浑然忘我,动都没动过,刚刚什么姿势,现在就还是什么姿势。两人动作一致,目光全都落在花摊上,别说求婚了,估计这会儿就是有人明目张胆地拿走他们的钱包,也不会被发现。
    像雕像一样站了会儿,最后还是莫老头先动了,他对着盆鹤望兰爱不释手,欣赏了半响,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对苏镜感叹道:“这花长得真好,株型高雅,小苏啊,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也被它迷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