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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死人和轩辕翔
    走进城里,拉着死人往落日森林走去。由于泠分的马不可两人一起共乘,所以泠风不得不和死人一起步行前往落日森林。这段距离还真的不短,至少泠风感觉自己不适合走这么长得路。
    走到祭坛前,泠风却愣住了,上次自己是莫名其妙进入的,自己似乎不知道怎么使用这个祭坛。回忆自己上次做的动作,似乎只是拿手指沾了一点紫色液体,然后就被带到了游魂谷。想着,泠风便用手指沾起一点那即将干枯的紫色液体,涂了一点在死人的脸上,就那么等着。就在泠风怀疑是不是这样做的时候,两人被紫色光芒包围,再次出现,果然到了游魂谷。
    看着游魂谷那些游魂,泠风异常心动,但是周围游荡着的那些游魂怨念让他不敢轻举妄动。但是泠风不敢动手,不代表那些游魂不敢动手啊,一看到泠风,那些游魂犹如见了仇人一般,竟都朝着泠风铺来,甚至有几只比较近的游魂怨念都朝泠风扑来,泠风下意识地使用了闪烁,当落地后,泠风愣了一瞬间,便再次牵着死人朝地狱族入口跑去。是的,泠风闪烁了,同时,牵着的死人,竟然跟着泠风一起到了闪烁的位置。那么如果是一个法师小队,互相带着其他成员闪烁呢,那么不是可以做到无限闪烁的效果,但是泠风也没有想下去,后面的危机还没有解除,后面的游魂怨念不多,泠风不怕他们的恐惧尖叫,但是泠风不敢保证死人也扛得住,所以泠风牵着死人,给自己和死人上了一个时间加速,两人快速地进入了地狱族。
    一进入地狱族,死人便紧紧地抱住了泠风的胳膊,身体有些发抖。死人一万年前的最后一段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但是最后却失去了意识,只知道是泠风带自己出了这里,却不知道实际上是自己带泠风离开了这里。死人对这里有着恐惧感,自己在这里的时光,孤独,无助,天天都感受着恐惧,所以刚刚认出这个地方,死人便开始颤抖。泠风蹲下身子,抱住死人安慰道,“别害怕,有风哥我呢。”死人点了点头,身体却仍旧控制不住地颤抖着。这是一种本能的恐惧,就像恐高症患者,来到高处,不管如何提醒自己,都抑制不住地恐惧一般。那种恐惧来自内心的最深处,不受自己控制。
    泠风牵着死人,走上孟婆桥,看着桥下干枯的河床,略微有些歉意。是自己,让地狱遭受人族的攻打,是自己,让轩辕家,温家和泠家没落,但是真的怪自己么?这件事情,归根结底,不怪任何人。人各有命,既然上天想让我这么活,那么我有何能力违天命呢?
    两人快速穿过居民区,进入城中城。城中城外并没有卫兵把守,却仍旧是唯强者可进的状态。但是,地狱族的规矩已经立下,违抗者,自有人惩戒,因此,条件不符者无人敢进城中城。而城中城内,居住的依旧是地狱族中的强者,即使外面的人们都已因安逸忘掉了修炼,但是强者们不会忘记,他们要为保护地狱族而日夜不倦地修炼,防备着万一哪一天发生的意外,每一个种族,不能没有强者。
    而此时塔中的轩辕翔,早已远远地便看到了泠风和死人,他却不敢路露面,不敢出现在死人面前。看着那张熟悉的脸,有的是思念,是愧疚。这是自己现在唯一的亲人,自己也是他唯一的亲人,其他人早已经历了轮回,不知为谁,不知为何,不知去了哪里。看着自己最后的一个亲人,心情早已由原来的期待变成了慌张,他不敢去见死人。
    泠风牵着死人进入了塔中,大厅中央却不见轩辕翔。“前辈,我带思仁来看您了。”泠风对着上层大声喊道。却任然不见轩辕翔。泠风清楚,轩辕翔一定是不敢面对死人,死人的家族的毁灭,和轩辕翔也有着一定的关系,如果轩辕翔当时阻止了地狱三头犬,把死人送回皇城,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了。但是由于轩辕翔的自信,和对于地狱三头犬的恐惧,导致泠风来到地狱族,并大闹地狱,最后的结果就是,轩辕家,温家和泠家后继无人。
    “思仁,等一下你要见的人,可能会让你很惊讶,甚至你可能会恨他,但是答应风哥,一定要记得尊敬长辈,知道么。”泠风便说着,就想拉着死人往上层走。
    “小子,我来了,你不用上去了。”却一个声音响起,声音的主人坐在大厅的椅子上,手中拿着茶,佯装镇定地喝着。但是从那略微颤抖的手上,可以看出他的紧张。他慢慢站起身,面对着泠风和死人,目光直视着死人,眼神颤抖。死人皱起了眉头,这个人给他深深的熟悉感。好像在哪里见过。其实死人确实见过,轩辕家族的列祖列宗的画像都是有记载的,每一位轩辕家的后人都会见过,所以死人才会有熟悉感。
    “孩子,我是你的祖辈。我很抱歉,一万年前,没有保护你,没有保护轩辕家。”轩辕翔慢慢地向死人走去,脚步中带着犹豫,走到死人身前,蹲下身,伸出颤抖的手想要抱死人。死人闪身躲到了泠风的身后,对于死人而言,面前的人只是一个陌生人,没有其他关系。
    “思仁,我刚刚怎么教你的?”泠风略微有些生气地对死人说道。死人听了,只是轻轻地喊了一句老爷爷好,便继续躲在泠风身后。泠风知道,死人对于家族覆灭没有什么感受,他不懂,他只知道自己的父母死了,自己现在只有风哥了。所以他听风哥的话。
    “思仁的思想还是停留在六岁左右....”泠风话未说完,便被轩辕翔打断,“我理解,即使过了一万多年,他还仍然是个孩子。”轩辕翔站起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你们可以先在地狱族安顿下来,这里有很多外界没有的东西,你们可以拿外界的东西来换。对于地狱族而言,最珍贵的就是新鲜事物,地狱族没有生气,没有阳光,所以地狱族人没有吃过新鲜的食物。”说完,便朝着塔顶他的房间走去,即使已经是一个活了一万多年的人,脸上的失望却仍旧没有控制住。亲情,永远是最难以割舍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