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死,或者杀了夏沫
失踪的太太,三天没有消息,恐怕凶多吉少,尤其是不久前从仇白小姐口中得知,榕城现在有几个危险变态的混血种游荡。
藏匿在阴影之中的通缉犯,他们是亡命的狂徒,挑战人类现有的社会秩序,掠夺、杀戮、奸淫…恶贯满盈。
是什么给予了他们无法无天的胆气?
那就是体内奔流的优越于人的龙类混血。
体能方面轻而易举的与狮子、猛虎等凶兽徒手搏斗,颜值方面更是妖冶性感,血统越高贵,越是人形魅魔,普通人无法抗拒那双黄金瞳的勾引,飞蛾扑火般疯狂执着。
夏沫怀疑太太就是被那些混血种暴徒拐走,她记下失踪者丈夫的电话号码,日行一善,倘若发现太太的下落,会通知他的。
在巨大的十字道等红绿灯时,望着车水马流,夏沫拿出手机与仇白通话。
一段交谈过后。
“夏沫小姐,你想帮那个家庭吗?”
站在仇白的立场上,仇家与夏沫合作,是希望夏沫成功狩猎龙类,彼此分享战果,而不是抽出精力去帮无关紧要的人。
“你怎么能确保赢家是我呢?”夏沫反问,尽管是菲薄的话语,但她的语气透着一股强大的自信与掌控感,仿佛胜利者必将所属。
“我们将要进行的是一场屠龙战争,却也是竞技的舞台,除了我们之外的混血种都是竞争对手,龙就在那里,等待最后的挑战者,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献上足够的敬意,比如说清扫战场上的垃圾。”夏沫平静的说。
善意固然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夏沫就是在找完美符合堕落条件的混血种。
电话那一头一阵沉默,等到交通信号灯照亮绿色,传来仇白无奈的声音。
“毕竟是夏沫小姐要求的,我会上报,尽量满足您的条件,不过别抱有希望哦。”
“没有比通缉犯更擅长躲藏,不是很容易揪出来的,除非…”仇白话没有说完,心想除非他们主动找上姐。
“等我的好消息吧。”仇白说。
“嗯,谢谢。”
夏沫也觉得挺难为仇白小姐的,她应该是家族里的小职员,鞍前马后、跑来跑去的,两边都不能得罪。
社畜的不易啊。
夏沫感同身受的心底感慨,而后笑了笑,她现在是仕兰中学的一名高三生,正在享受金子般珍贵的青春,社畜与她还很遥远呢。
回到龙窝窝,时间不早,今天轮到夏弥掌厨,她在吃之一道上绝不委屈自己。
俗话说早餐吃好,午饭吃饱,晚饭吃少。
夏弥趁着夏沫没回来时,分别做了鲍鱼炖蛋和豆腐焖肉丝两道家常菜,又整了一盆糯米饭,饭量很足,飘香四溢。餐桌上还摆放两杯冒着气泡的冰可乐,阳光透过,黝黑的颜色像是神秘的魔法药剂。
夏沫走近瞅了眼鲍鱼炖蛋,这道菜有点像豪华版的蒸鸡蛋糕,金灿灿的,中间放着一颗十字叉的香菇,围着六个熟透的鲍鱼,夏沫总觉得那是小王八。
豆腐焖肉丝没什么好说的,加点菜椒,特别的下饭。
“回来了?”夏弥从厨房探出脑袋,手里还拿着锅铲。
“嗯。”
夏弥一边解开共用的围裙,一边走出,手里的锅铲已经放下来了。
夏弥在靠近夏沫时,夏沫没有嗅到她身上那股阳光雨露的气味没有,而是饭香味浓浓的人间烟火,厨房里的抽烟机呼呼工作。
“谈得怎么样?”夏弥问。
“情况和我们昨天预料的大差不差。”
夏弥点点头。
“我这边倒是出了一点小小的状况。”夏弥说,手作指尖宇宙,“昂热来学校了。”
夏沫稍感意外,但也不过于吃惊,她猜测昂热会与自己、夏弥见面,只是不知道哪一天。
“昂热可是被誉为最强的屠龙者,你怎么不担心我?”夏弥见夏沫冷淡的样子,不满道。
亏她还担心夏沫被仇家打包带走。
“伱又没有缺胳膊少腿的,你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掉。”夏沫说。
“你知道我有多少根头发呀?”夏弥哼哼。
“你的头发就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夏沫敷衍了一句,而后看了眼夏弥乌黑的长发,笑道,“反正你也不会掉发。”
“…倒也是。”世界上不存在不掉毛的猫儿,也不存在不掉头发的女孩,除非是妖怪,夏弥就是那个软萌可爱的妖怪小姐。
每次夏沫帮夏弥梳头,柔顺到底,扯不出一丝掉发,这让夏沫对夏弥的未来很有自信,绝不会出现m字,成了老太太也是秀发飘逸。
当然,龙王不会衰老就是了。
基本上还没活到机能自然衰退,就被杀死在王座上。
这么一想,四大君王的尊号听起来多么多么的牛逼,看似永恒,但也像是一种诅咒。
每一王,注定不得善终。
就好比原著里路鸣泽的那一句话。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夏沫隐隐的触碰到笼罩在龙王头顶上的黑色宿命,这时的她还没有察觉,只是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夏弥,心生莫名的伤感。
“昂热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伤春悲秋不符合夏沫的人设,她压过心底的惆怅,问向夏弥。
在和仇白攀谈时,夏沫询问了她是否听说过昂热?
何止是听说过,简直是如雷贯耳,希尔伯特.让.昂热,这个名字在混血种世界如同家喻户晓的大明星。
不是所有的混血种热衷于屠龙,没有什么宏大的使命感,反而像龙一样喜欢积累财富,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仇家就是这样,一个不入流的混血种家族,竟然相信龙血具有起死人肉白骨的功效,事实相反,龙血剧毒,腐蚀性强于硫酸,媲美王水。
昂热和他背后代表的龙血秘党就是一个异类,他们长期处于屠龙战争的前线,几十代人的牺牲,相对的,秘党也是混血种世界里毫无争议的最强,至少明面上如是。
昂热则是最强秘党里最强。
其他享受和平的混血种对他的看法,大概是对一位功勋卓著的将军的尊敬,倘若他们也参与过屠龙事业,恐怕会在尊敬的基础上,增添不少畏惧。
他们理所应当的恐惧纯血龙类,而能倒反天罡杀死纯血龙类的昂热,他们也要畏惧,昂热强到仿佛不是混血种,是要比怪物还可怕的哥斯拉之流。
夏弥回想她和昂热下线见面,尽管各自心怀鬼胎,但在外人看来,相处愉快。
“他是一位真正的绅士,很懂博女孩的欢心。”
于是,夏沫对昂热的印象最终确定为:从容不迫、优雅得体,英国贵族那款,平时性格应该是寡言少语、谈吐文明。
而昂热,他从夏弥、楚子航口中了解夏沫,以为是西子那款白月光。
在学校,夏弥总不能当着楚子航的面,说夏沫虽然看起来像是林黛玉,却是《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的林黛玉。
“哦对了,这周六,给我们一天准备时间,昂热约我们吃饭,订在aspasia餐馆。”夏弥说,看着夏沫的眼睛。
“所以,这是鸿门宴?”夏沫笑了起来。
“确实。”夏弥点头,“那去吗?”
“为什么不呢?”夏沫反问,脸上带有浓重的兴趣,“校长大人敞亮,虽然和我们最初的计划出入,但结果一样的就行。”
“让我看看混血种的最强者,是何等风采。”
……
周六,临近赴约还有两个小时,仇白给夏沫打来电话,说出一个地址。
偏僻的地下室,昏暗的环境,“仇白”小姐挂断电话,随意的扔掉,整个人背靠在真皮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右手把玩伯莱塔92f手枪,和夏沫见面时胆小慎微的社畜形象不符,魅惑众生的脸上透着女王般的慵懒高贵。
她的对面,是一群被绑起来的混血种,准确说是一群亡命之徒!
现在却如同待宰的猪一样瑟瑟发抖!
“找你们确实不容易,但感谢你们其中一个人的盛情邀请,轻松的帮我完成老板的委托。”
“也该告别了,希望我们这几天的相处还算愉快。”仇白小姐轻声道。
“接下来,你们有两个选择。”
“死,或者…杀死接下来赶来的女孩。”
后面也会提,这群亡命之徒有人也想拐走美女,结果踢到铁板上了,酒德麻衣将计就计,端了老窝。
酒德麻衣安排在咖啡厅也是有原因的,让夏弥碰到寻找妻子的丈夫。
这一切都是老板的任务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