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坑狼崽
伴生之约是一对一,相伴一生的,相互可以通过契约沟通。
这种伴生约签订了以后,就很难解除。不但需要双方自愿以血为谋,而且解除了以后,双方还会遭遇到折寿的天罚。所以,一般签订伴生之约前,是需要双方的同意,并经过认真的思考。
签订以后绝不要随意毁约。
一人一兽相互忠诚,终生相伴,生死与共。
当初万毒蛇王利用了“神”的高端级别,直接跳过明夕同意那段,硬是将她给绑定了。
而排其次的是魔兽友约,能够通过契约相互沟通,却不会相互制约太多。
友约之兽能够通过血誓找到对方,尤其是供血方危难时期,无论身何处,都能通过契约向友兽呼救,友兽之约签订和解除最简单也方便,当然也是一对一的。
血誓契约中唯一有奴兽约,是最为不平等的契约。
以血为媒灵魂起誓,心甘情愿为奴,任其差遣,绝对的服从主人,不可背叛,否则必遭天谴。此约的解除也必须由誓约的主人来完成,身为奴兽也不能强行解除,否则必将遭天罚并且还会折寿。
主人死奴兽死,而奴兽死,主人却相安无事。
血誓契约的首要条件,当然是誓约双方都必须是智灵的生物,一出生时灵魂就已经得到了血誓契约的传承。
当然,契约也一样适用人与人之间。
只是人类对于血誓契约,都相当排斥的,因为谁也不愿意当成“兽”来贬低自己。
人与人之间,也极少如魔兽这般,用血誓来签订不平等的契约。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的时候,不得已而自愿为奴之人。
以血为誓也是大有人在,暂且不提……
明夕因为两只不懂事的小奶狼,莫名以血为誓做了她的奴兽,这让她是相当的恼火。
一双美眸怒瞪着两只奶狼,内心是恨铁不成钢!
然后将冒着丝丝血痕的指头,再次往前一伸,娇哼道:“快点!我要解约!不然我可真要生气了!”
“嗷呜呜……”
两只小奶狼怂拉着脑袋,躲开明夕的手指头,说什么也不肯!
明夕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通过契约,勉强能够知道它们那幼稚又简单的想法,大致了解以后,更是叫她哭笑不得!
“什么鬼!你们老狼妈,居然!这么跟你们说的?真特么坑狼崽啊……”
还特么坑我!
这母狮狼果然是只狡猾的大白狼!
从它们的想法上明夕得以知道,原来它们的母亲,那只三条腿的母狮狼狂兽教它们这么做的!
坑爹的啊!
母狮狼狂兽直接告诉两只小崽,如果看到那晚救过它们,并送吃的那两人类,就找机会先签订了魔兽契约。
明夕只要一细想,就知道母狮狼的意图了!
目的很简单,奴兽幼崽已有主就不值钱了,如此一来,那些想要捕获狼宰的猎兽人类,就得先找明夕麻烦!因为除非主人主动解除契约,它们才能算获得灵魂上的自由。
于是,两只小奶狼相当听母狼的吩咐,一见明夕过来,激动得要死!
然后先给自己打上了奴兽的烙印。
不管明夕是如何要求,两只小东西听母亲的话,就不乐意解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