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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九章 门口的陌生人
    想归想,但好名次还需好实力才能获得。

    想有好实力,就得加紧刷怪,磨练默契度,还有就是要知道对手公会的战斗策略。

    想要打探对手公会的战斗策略,只能采取两种方式,第一,诱惑套话,这种方式可行,但不长久,而且付出也是极大,仅为了获取个名次就这样有些得不偿失;第二种就是临场观察,这就要看实战经验如何了,实战经验丰富的,几乎一眼便能知晓七七八八,实战经验不够的,只能各种被动挨打。

    实战经验如何才能丰富,想来想去,最简洁的途径,还是去地下城刷怪,磨合默契度,同时总结自己的不足之处。

    绕了一圈重回起点,原来刷怪才是最基本的硬道理。

    想想也是,如果实力不济,一轮攻击都抵挡不下来,再好的战术又有屁用?

    如果实力爆炸,一轮攻击就清场了,还需要什么战术,直接碾压就行!

    与我被封为长老,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距离和风争霸赛开幕,也仅有十天时间。

    这天,刷完怪,我和众人一并朝家走——因为艾米丽要参加玫瑰军团精英小队的训练,故切磋暂时取消。

    快走到门口时,就见蕾米指着前方,道:“快看啊,我们家门前坐着个人!”

    “咦?”我们齐齐向门口望去,还真是,一个裹着破布长袍的人,正托着下巴,坐在我家门前,他戴着兜帽,看不见模样,身体也被厚厚的破布长袍包裹,看不出体型,也没办法分辨是男是女。

    我下意识伸手拦住众人,道:“你们等等,我先上去打探一下情况。”

    “要小心啊”凤凰担心道。

    “放心,一旦有什么不妙,我会拔腿就跑”我呲牙一笑,道:“我逃跑的速度一般人可是追不上的~”

    “拉倒吧,你比我跑的慢多了”比利不屑道。

    “是啊,你不是一般人”我呵呵道:“你是变态。”

    比利被我激得火大,刚要出言与我争辩,就被戈多捂住了嘴。

    我鸟悄的靠近那人,手中直太刀缓缓出鞘,只等着万一那人突出奇招,我好立即出手相制。

    随着一步一步的靠近,那人仍旧托着下巴一动不动,状若雕塑,我更加紧张了,脚步下意识放的更轻更缓。

    没多久,我与那人仅差两步之遥,这个距离,是我能够抵挡攻击的极限距离,在这个距离之间,任何攻击我都有把握挡开或是躲开。

    我不知道托下巴这人究竟为何一动不动,是在引诱我进一步靠近他,然后再对我发动攻击吗?

    如果真是如此,那这人绝对不简单,可以说是不仅忍力强悍,而且胆识极大。

    不过,他真的是来刺杀我们的吗?

    想到这里,我不禁皱起眉头,小心翼翼将大太刀解下,轻轻递了过去,我打算以挑开这人兜帽的举动,引他出手。

    如果此人不肯露出真容,那我挑开他兜帽的时候,他一定会想办法闪避或是搪开我的刀。

    如果此人想对我出杀招,那他一定会在搪开我刀的同时向我发动猛烈攻击。

    这是大多冒险家都会有的举动,我赌他也会这么做。

    只要他这么做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对他发动杀招,而且,刚刚也说了,两步距离是我能够躲闪抵挡一切攻击的极限距离,只要这个距离没有缩短,我就不怕他有任何猫腻。

    递刀的过程中,我为自己缜密的计划感到骄傲。

    刀鞘触碰兜帽,并缓缓带起一角,然而,那人仍没有动,是在等待我更加放肆的时机再出手?

    下意识,我心中忐忑,但既然已经出手,也就没有再回头的机会。

    想到这里,我心一横,刀鞘尖端一转,一挑,刹那间,那人真容现于我眼前,我登时便是一怔:竟然是......

    当啷一声,双刀落地。

    众人皆惊,以为我出了事情,一个个拿起武器就往我这边冲来。

    或许是众人冲来时声音太大,拄着下巴的人悠悠醒来,轻柔惺忪睡眼,又眨了两下,待看清面前的我时,突然发出一声惊呼,随即,整个人从地上蹦起,一下扑了过来。

    被拥的瞬间,我还处于呆滞状态,甚至都没有感觉到胸膛上,两团柔软凶猛压来。

    众人的怒吼声消失了,一个个恍若泥偶,伫立原地,一动不动。

    半晌过后,我方才清醒过来,下意识举起双臂,轻轻环住那人,口中倾倒:“好久不见。”

    “是啊”那人眼角挂泪,笑靥如花:“已经好几年不见了呢,小毅。”

    ......

    ......

    曾经,在我还是一级的新手冒险家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女孩儿。

    这个女孩儿长得很漂亮,却从不在意服饰,而且与她相遇时,她是躺在地下城第一层某处隐蔽角落里,正在呼呼大睡。

    出于好心,我过去将她唤醒,并提醒她不要在这里睡觉,会变成怪物的点心。

    女孩儿对我的话毫不在意,她只是伸出柔嫩小手,轻轻揉着惺忪睡眼,发出一声黏腻呻吟,问我道:“有没有吃的,我饿了。”

    我将身上最后一个馒头给了她,她咬了口,嚼的时候抬起头,看到正在咽口水的我,想了想,将馒头撕开,分成两半,一半没吃过的她继续吃,另一半被咬了一口的给了我。

    我当初只感觉这个女孩儿真不懂得人情世故,要么你全吃了,要么给我好的一半,你给我咬过一口的算什么?

    但当时我也很饿,于是,想也没想,接过馒头吃了。

    我以为,女孩儿吃过馒头之后会离开,可她却从此黏上了我,与我同行,形影不离。

    她很邋遢,我总骂她,白天一起刷怪,晚上一起躺在花园的石头地板上睡觉,如果天冷了,下雨了,下雪了,我俩就凑钱到旅馆最破旧的地下室相拥而眠。

    虽然日子很苦,但我却感觉,这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而她,是我成为冒险家以来,第一个肯陪着我的人,与我欢笑,与我苦恼。

    本来,我以为,我俩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永远,永远,直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