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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最后一天
    凯瑟琳警惕的守卫着,不让任何东西逃出她的视线。
    今年四十一岁的凯瑟琳并不像现在的那些年轻人一样,充满了乐观和活力,在同伴的眼中,这个带队的大婶是一个沉默寡言,行事刻板的人,而且是一位亚瑟王狂热的迷恋者。
    对于后者,凯瑟琳从来没有隐瞒过,只不过很少说为什么她这样的崇拜亚瑟王。
    凯瑟琳童年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无穷无尽的饥饿,还有周围人的绝望。她的父亲贵族出身,却一天到晚酗酒无度,有时候还打母亲,但母亲依旧对父亲很好,父亲清醒了也抱着母亲痛哭。
    你的父亲,当年还是一位骑士呢……
    这是母亲的话,在母亲的描述中,烂泥一样的醉鬼父亲,当年意气风发、英俊潇洒、做事公正而且深富魅力,可惜他的战团,他的国家,在抵抗陈云英的时候完蛋了,父亲带领剩下的同伴抗争了二十年,最后还是绝望的放弃了,只剩下一条胳膊的他回到了家乡,娶了一位村姑。
    童年的时候,除了饥饿,凯瑟琳能记得的,就只有大家对东方的羡慕和仇恨,而父亲,则给她讲述当年帝国的辉煌。
    骑士、公主、国外、大臣、领主、农民、神官……
    而这一切,却被入侵的东方人彻底的击破,西方文明彻底的打断了脊梁。
    一个小队的东方武士就能吊死一位领主,大公国王必须去东方得到册封才能继位,西方开始学习东方的语言,自己的文化成为了附庸……
    这种绝望从始至终笼罩着西方,而几十年前帝国的辉煌不远。然后,成年后凯瑟琳又遇到了许多事情,让她陷入了绝望之中,这一切直到亚瑟王的崛起。
    虽然一开始父亲是坚决反对亚瑟王的,觉得这个人一点不符合骑士的准则,不复兴古制而是搞什么不伦不类的圆桌会议。
    但是,事实改变了一切,新制度散发出来的话活力让大部分人都受益,亚瑟王平易近人的作风拉近了她和周围人的看法。三年前,凯瑟琳回家乡的时候,临死的父亲拉着她的手,告诉她:那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你要好好的跟随她。
    西大陆平静下来不过是十来年时间,但这十年的变化却让父亲欣慰异常,大家都亲眼看到了,亚瑟王如何将西大陆从黑暗中硬生生的拉向了光明!
    现在,亚瑟王和王后在房间里,她怎么能不好好的看守呢?
    突然间,房间里传来了轰的一声巨响,然后她看到一条光屁股的身影,从房间里猛地跑了出来,那个人速度极快,而在他背后,则是提着长剑的亚瑟王。
    “王欢,你给我站住!”
    她听到了亚瑟王口中的愤怒,而这个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
    三件事很重要。
    第一,陈云英是个好姑娘,铁头耿直的好姑娘,答应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如果这件事是对的而且能帮助很多人,甚至牺牲自己也无所谓。
    第二,陈云英是个大醋坛子。
    第三,陈云英有时候不讲理,有时候暴躁——她最想做的是一个游荡江湖的侠客,过着快意恩仇的日子,而不是皇宫里的皇帝,队伍中的领头人,以及必须要做决定的no1,但命运却一步步的将她推上了最高处。
    这三点构成了什么?
    她还真的会在郁闷之极的情况下拔剑砍人,就算是事后后悔,也会砍死某个王八蛋。
    想一想,你按照上司的嘱托,到了外地辛苦玩命工作几年没有回家,然后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却发现妻子在洗澡,而上司则是赤.裸的藏在了布帘后面,这时候你有把刀,会是神马想法?
    这个形容不太确切的话,那就用周欢亲身体会来说吧,当年唐芸娘白日飞升之后,周欢连夜逃出了京城,因为那七年的执政时间,已经把陈云英逼疯了。
    但周欢还是没有逃掉,被抓回去的时候开始的那个月,就连陈云英都有些不好意思,表示做的太过分了,以后遇到类似的例子,周欢最好先逃一段时间,让她冷静一下。
    而周欢也没有责怪陈云英,他能理解陈云英当时的感觉。
    小本子里,男主角一直仰慕一位美丽的女神,甚至和她交谈甚欢,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女神甚至发出了这是我男人的宣言,然而,不久之后,男主角的干爹强势介入,女神变成了后娘,心爱的她居然也半推半就的和干爹过着甜蜜的生活,一天到晚在男主面前晃悠着,给男主撒着狗粮。
    男主想要抗争,但干爹掌握着公司财政大权,战斗力也极高,明来暗来都不是对手,甚至反抗的越厉害,干爹的兴致就越高,用各种手段来刺激着男主角,比如……比如……而女神则是笑盈盈的在一旁看着。
    时光流逝,一晃七年过去,干爹突然暴病身亡,女神吓得连夜逃跑,但最好男主角还是抓到了那个骚货,不,是陈云英抓住了周欢,会发生什么不言而喻。
    反正开始的一段日子,是周欢不堪回首的日子,而现在,情况比当时严重了无数倍!
    现在陈云英很明显生气了,七十年了,她辛苦的憋了七十年,一个女剑客伪装成了政客,辛苦七十年……为了完成周欢的心愿和理想奋斗了七十年,然后听说他的出现,高高兴兴的来找他,然后碰到了格尼薇儿和周欢在一起,她心爱的大黄居然扮作狗来和别的女人亲热!
    周欢觉得身上冷冷的,陈云英的样子很明显是给周欢下了数十条评语:
    淋雨!生病!中暑!受伤!抑郁!漂!亮!
    这只竹鼠,不,是这条狗可以吃了!
    不能等了,甚至都不用解释,还是先跑吧!
    下一刻,周欢的脚在地上一跺,一股内力震断了房间的两根柱子,烟雾弥漫之间,周欢恢复了人形——狗的姿态下他最多能发挥不到十分之一的力量,这时候不用完全态逃跑难道等着寒铁项圈吗?
    伸手想要抓着一块布幔,但陈云英的剑气下一刻已经到来!
    这货这些年进步的居然这样快?我操,她真的想要砍死人,不能力敌,先走为妙!
    也顾不得没有穿衣服,周欢赤着脚撒着脚丫子冲向了外面,这是他一直以来最拿手的本领,内力雄厚的他苦练轻功,可以凭此来摆脱陈云英的追踪。
    技巧再强,还要看发动机,不,是内力的高强与否,直线跑路周欢不怕任何人。
    但下一刻,周欢知道错了,这七十年的分别,陈云英的内力也进展到骇人听闻的地步,她死死的跟着周欢,剑气不离周欢左右。
    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是死!
    那些胖乎乎的竹鼠有错吗?不,是它们在不恰当的时候被华农兄弟看到!
    心中有种明悟,停下来会死的,当然这种明悟是错的,停下来当然不会死,但是会比死还要惨!
    在所有人的不可思议的目光下,一个裸.男从屋子里破墙而出!
    “你给我停下来!”
    “不!”
    周欢坚决的喊叫道,冲入了荒野,而陈云英紧跟其后。
    “停下来,我不杀你。”
    “你写保证!”
    “写你妹的头,老娘我辛辛苦苦七十年,为你的一句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结果你回来了,给老娘看这个?”
    “关我屁事,是你老婆硬要抱着我,为我洗澡,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我什么都没有做!”
    “呸!格尼薇儿我把她当做女儿一样看,你居然和她已经洗澡了?你这个畜生,当年能对十来岁的小女孩下手,真恶心!”
    “芸娘只是外表小,关我屁事,你还是我的干孙女呢,还不是……”
    “你站住,我保证不砍死你。”
    “你发誓吗?啊,你不要朝着那个地方砍,会要命的!”
    “剁了好,剁了好!”
    “啊!”
    ……